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白城绿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6-06-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白城绿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通知

白政发[2006]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白城绿豆在我市具有悠久的种植历史,常年产量11万吨左右,占全国总产量的30%以上。白城绿豆以它在白城地区生长所具有的独特优良品质和多方面较高的加工利用价值成为我市的优势产业。为了加强对白城绿豆的保护工作,促进白城绿豆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有关要求,维护白城绿豆地方区域性优势的地位,经专家充分论证,决定将白城绿豆保护地域范围,确定为白城市现辖行政区域,即洮北区、大安市、洮南市、通榆县、镇赉县、白城经济开发区、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地理位置为东经121°38"至124°23",北纬44°13"至46°18"。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延伸阅读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