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9-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开展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开展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方案
(2005年9月23日)
根据省建设服务型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意见》(吉政发〔2005〕20号)要求,为在我市切实开展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执政为民为宗旨,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机关,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辽源追求大作为,实现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总体目标。按照以市场和企业为社会主体的要求,切实把服务作为政府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能的起点,通过更新行政理念,改革行政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使政府治理模式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将政府职能逐步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切实转变观念。要结合转变职能抓创建。破除官本位、权力本位等陈旧观念,破除注重部门利益、地方保护等错误的管理思维方式,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创建。所有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单位,都要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为中心,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服务的措施和办法,并努力抓好落实。要结合发展抓创建。要围绕项目建设、国企改革等重点工作开展创建活动,把创建活动成果体现在工作任务目标实现上。要结合践行宗旨抓创建。围绕为民利民便民,以群众利益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理顺政府职能。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原则,8月底前完成我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从清理职能入手,解决政府部门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多重管理、多头执法等问题。
按照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下移管理重心,加强管理与服务的思路,进一步明晰各层次管理部门的事权。要适应省对县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新形势,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不争权力,不推责任,加强服务与指导。凡是县一级政府能够提供的服务,一般不由市一级政府提供。支持和帮助两县搞好工业集中区建设,在项目引进、资金筹措、科学规划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加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步伐。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和改进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大力培育和规范各类中介组织,充分发挥中介组织服务社会的作用。
(三)创新管理方式。将服务寓于行政管理之中,实现管理与服务协调统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修改或废止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审批项目,对于部门擅自设立和变相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依法予以纠正和撤销。对应进入审批中心而未进入的部门和项目,以及未全部进入的,要加大督办力度,在8月15日前全部进中心。抓紧进行非许可项目清理,严格规范备案、核准程序和范围。积极探索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门存在两个以上具有审批职能内设机构的,要进行职能合并,一个窗口对外。与行政审批项目有关的收费,全部进入“中心”,实现到窗口收费。要强化行政许可公示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地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程序、规定,便于社会监督。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规范财政收入、财力分配和资金使用制度。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调整收支结构,逐步加大对教育、农业、科技和社会保障等公益性、基础性领域的投入。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利用政策向上争取资金,严格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财政预算,确保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建立统一的公务支出标准,制定公务员统一岗位津贴和行政机关统一办公设施、交通工具标准。研究论证公务用车改革方案,按照省政府要求,创造条件,逐步把财务统一核算、政府采购、建设招投标等项工作,纳入大厅统一管理。规范财政非税收入管理,防止摊派收费、罚款任务,加强对资金的统一调控和管理,坚决取缔“小金库”。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合理划定财政供养范围,严格控制编制人员,解决收费养人的问题。对现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后保留的项目内容,在政府网站和辽源日报上公布。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对违规收费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适应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努力打造节约型政府。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合理配置和使用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将在市政府办公室开展节约型政府机关建设试点,总结经验,在全市行政机关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活动。简化行政流程,积极推行电子政务,优化政府管理结构和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四)坚持依法行政。把服务纳入法制化轨道,使服务得到法制保障。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推行行政处罚法定化。按照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脱钩、与责任挂钩的原则,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行政机关执法职责权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由一把手负责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必须规范处罚程序,依据有关规定及程序,明确和细化处罚标准,有效控制行政执法人员的自由载量权。严格执行《吉林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对违法违规执法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查处,确保行政执法合法、公正、规范、高效。
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复议的公开性和公正性,对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请求要积极受理,并及时依法处理,切实保障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对以行政权力干扰行政复议工作、对抗司法机关对行政案件审判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惩处。
要制定和落实好《辽源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使政府及部门在法制框架内实施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五)加快政风转变。以政风转变带动服务上水平,解决服务主体不到位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决策程序,市政府决策前充分听取决策咨询专家组、市政府经济顾问、法律顾问团意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及公示征询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坚持重点难点工作领导亲历亲为。领导亲自服务改革,落实包保责任,坚持半个月调度一次情况,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难点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坚持领导带头抓项目,亲自跑项目,帮助企业搞融资,研究解决重点项目和工程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坚持领导直接接待信访,健全和完善信访接待日、主要领导亲自处理信访等制度,坚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领导干部敢于越位抓信访。
要坚持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成,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重心下沉,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定期进行服务对象需求分析,积极主动提供服务。重点解决好弱势群体生活保障问题、改善人居环境问题以及衣食住行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实际问题。
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反映诉求的通畅渠道和回应机制。恢复开通市长公开电话室,与市民投诉中心合属办公,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急难问题。同时,还将通过辽源公共信息网,收集整理市民的意见建议,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调查研究和督办落实。
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行风活动,定期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行风测评,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科及科以下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主评议科(处长)活动,依据评议结果实行末位淘汰,树立正反典型,落实奖惩制度和措施,解决落实中间环节梗阻和服务主体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制定行政事务首问负责办法,各级各部门必须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严格追究推诿、扯皮行为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改进省领导公务活动的意见》(吉办发〔2005〕20号)。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时间、规模和经费,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改进会风和文风。市政府实行会议计划管理,计划内会议实行严控,计划外会议严格审批,市政府的会议、文件要减少四分之一以上。提倡少开会、少讲话、少发文;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一般不安排多位领导讲话,从政府班子做起,提倡领导亲自起草、修改文稿。除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外,原则上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不核拨会议经费,该谁参加会议谁参加,减少工作环节和成本。进一步提高文件传递速度,明确行政审批、市民投诉等事项的办理时限,严格督查督办制度,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六)改善发展环境。认真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的“十不准”规定〉的通知》(吉办发〔2005〕9号)精神、《吉林省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整治发展环境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全面规范对企业的社会管理行为,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干扰和破坏发展软环境的案件。
规范涉企检查和收费、处罚行为。实行涉企例行检查备案制度和其他检查报批制度,防止检查过多过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积极扶持全民创业,促进民营企业家成长。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准入门槛,在民营企业上项目、做大做强上积极配置生产要素,提供审批、土地、融资等相关服务。对传统产业的民营企业给予集中扶持和有效服务,整合我市传统优势产业资源,集中力量建设财富工业园和袜业工业园等工业园区。
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破除各种资源垄断、服务垄断和地方保护,健全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和市场秩序,整治“霸王条款”,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加强政府信用建设,着力建设“信用辽源”。建立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实行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以政府信用建设带动社会信用建设。
(七)推行“阳光政务”。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政府机关的职责范围、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等,宜公开的都要通过公示、媒体等向公众公开。进一步落实政府新闻发布和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的公开咨询、公开听证和公示等制度,努力扩大群众知情权,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稳步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畅通与群众交流的渠道。
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的综合服务功能。支持政务大厅建设,切实解决运行中的问题,更好地发挥其功能和作用。
(八)发展公共服务。寓社会管理于公共服务之中,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就业,关注和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建立和完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各种社会矛盾的有效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实施有效的社会控制,打造“平安辽源”;在强化社会常态管理机制的同时,逐步完善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快社会事业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加强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公用事业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硬环境;借鉴国内外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做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社会对各类公共产品的需求。
(九)加强队伍建设。政府机关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五不准”等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行政行为;根据工作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公示制、评议制、失职追究等相关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构筑腐败防控体系,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市政府班子带头,坚持党性自律、人性自律、行为自律,与服务对象努力做到工作服务零距离,其他方面零接触。
以公共服务为取向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制定包括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的职权绩效指标评价体系和考评方法,加强对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考核。市政府将出台完整具体的考核评价体系,实行竞争上岗和末位淘汰机制,强化各部门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科研单位建立社会评价系统,客观地对政府绩效进行定期评价。
三、保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此次活动的领导,市成立开展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国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单维刚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郭庆国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务公开办主任
石淑梅市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
李刚市监察局局长
黄丽萍市人事局局长
李世忠市法制办主任
王文东市财政局局长
祁文市人事局副局长、编办副主任
周可夫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郭庆国(兼),负责加强督促检查,经常调度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各县区、各部门也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本次活动范围主要包括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从2005年8月上旬至2005年底,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发动准备阶段(2005年8月)。8月上旬,举行新闻发布会,回答记者提问。8月中旬,召开全市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动员大会,对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9月至11月)。8月中旬,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查摆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9月初,对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制定并落实好具体整改措施,并组织好落实。10月中旬,召开全市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经验交流会,在市直部门中树立一批典型,开展工作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好。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5年12月)。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和群众通报活动进展情况。采取群众代表评议等形式,对活动的阶段性工作成果进行测评。市直各部门要在活动结束后,要向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
(三)认真开展评议。定期征求社会各方面对活动开展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各部门对社会公开承诺的整改内容,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及群众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各部门服务情况进行评议,同时,对活动阶段性工作成果进行测评,并通过媒体公布评议结果。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里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和督导组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市直部门制定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自身查摆和征求意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阶段性工作进展等情况。通过对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组织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取得实际效果。
(五)形成常态机制。活动结束后,市直各职能部门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继续努力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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