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二次市经委所属行业协会培育发展理论研讨会的预备通知
关于召开第二次市经委所属行业协会培育发展理论研讨会的预备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8-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召开第二次市经委所属行业协会培育发展理论研讨会的预备通知
市经委所属社团组织、行业协会: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工业行业协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对推进“工业兴市”战略的实施作出较大的贡献。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市经委《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的若干意见》杭经法规[2004]128号文件,不断提升经委所属社团组织、行业协会的工作水平,更好地履行社团组织、行业协会的基本职能,推进我市工业协会的快速发展。经研究,拟在今年底召开第二次市经委所属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培育发展理论研讨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对如何加快培育发展我市工业行业协会,如何提升协会的工作能力进行探讨和研究。请各社团组织、行业协会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调查研究。对本协会、学会、研究会、校友会两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总结和研究。
二、撰写调研文章。调研文章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一)结合本协会(学会)实际,如何以科学发展观加快改革发展我市工业行业协会,如何围绕“工业兴市”战略发挥协会的积极作用;
(二)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如何提升我市工业行业协会的工作能力,做好承接政府分离出来的相关职能,更好地为政府中心工作当好参谋;
(三)政府职能授权委托工作中的热点、难点,以及政府与协会在委托授权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四)如何加强社团组织、协会(学会)的自身建设,加强行业协调和行业管理,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
请各单位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撰写调研文章(每个单位不少于一篇),文章要有深度、有数据、有分析、有观点,并于11月30日前将调研文章报市经委法规与产业政策处。
三、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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