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江干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2-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江干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杭政函〔2014〕194号
江干区政府:
你区《关于要求调整江干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江政〔2014〕5号)和《关于将丁桥镇更名为丁兰街道的请示》(江政〔2014〕15号)收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江干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4〕108号)精神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笕桥镇、彭埠镇、九堡镇、丁桥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江干区政府直辖。在四镇原行政区域范围内分别设立笕桥、彭埠、九堡、丁兰(丁桥镇更名为丁兰街道)四个街道办事处,驻地均不变。
行政区划调整后,江干区辖10个街道。
你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简、统一、效能”的机构设置原则,周密组织实施区划调整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5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