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江干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江干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杭政函〔2014〕194号

江干区政府:

你区《关于要求调整江干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江政〔2014〕5号)和《关于将丁桥镇更名为丁兰街道的请示》(江政〔2014〕15号)收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江干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4〕108号)精神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笕桥镇、彭埠镇、九堡镇、丁桥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江干区政府直辖。在四镇原行政区域范围内分别设立笕桥、彭埠、九堡、丁兰(丁桥镇更名为丁兰街道)四个街道办事处,驻地均不变。

行政区划调整后,江干区辖10个街道。

你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简、统一、效能”的机构设置原则,周密组织实施区划调整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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