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庆祝第二十三个教师节活动意见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庆祝第二十三个教师节活动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8-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嘉政办发〔2007〕111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庆祝第二十三个教师节活动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庆祝第二十三个教师节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八日
关于开展庆祝第二十三个教师节活动的意见
(市教育局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2007年9月10日是我国的第二十三个教师节。搞好今年教师节的庆祝活动,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教师法》,深入实施我市教育强市建设与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我市开展庆祝第二十三个教师节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尊师重教,和谐发展”为主题,通过表彰优秀教师、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展示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先进、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提高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通过奖励优秀教师,努力营造尊重教师、重视教育的良好环境;通过办实事、慰问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教师的关爱,调动教师积极性,促进我市城乡教育科学和谐发展。
二、活动内容
各地及有关单位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实际,坚持办实事、求实效,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节庆祝活动,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教师的关怀,鼓励广大教师为我市的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举行庆祝活动。9月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庆祝第二十三个教师节教师代表座谈会;9月8日,市教育局召开庆祝第二十三个教师节市属教育系统优秀教师表彰大会;各级各类学校举行相应的庆祝活动。
(二)宣传先进典型。9月10日,在《嘉兴日报》上张榜公布受表彰教师名单。教师节期间,各新闻单位广泛宣传教育教学成果和广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的先进事迹以及社会尊师重教的先进典型。
(三)走访慰问教师。教师节前后,市领导分别到联系学校慰问教师,并慰问部分因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职(退休)教师。
(四)为教师办实事。一是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召开企业家、社会人士座谈会,继续募集教师帮困基金。二是从今年9月份开始,适当提高市属学校教职工生活补贴。三是研究制订城乡学校结对、城市(县城关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的奖励办法。四是向市本级因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发放慰问金。五是制订方案并全面启动全市第二轮中小学名教师培养工程。
三、活动要求
今年是我市实施教育强市建设与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各地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庆祝教师节工作,精心策划,精心组织,本着“隆重、简朴,为教师办实事”的原则,突出社会性和广泛性,保证教师节主题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切实关心教师的工作、生活、学习与专业发展,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
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主人翁精神,积极主动、满腔热情地参加庆祝教师节主题活动,学习先进典型,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树立先进教育理念,改进工作作风,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展示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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