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压力管道普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4-08-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压力管道普查工作的通知

常政办明电〔2004〕8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进行整顿治理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1〕1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压力管道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

2004年8月-12月。

二、普查范围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学校所有在用的压力管道和新增压力管道。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普查工作与生产实际相结合,查清工业管道的分布、数量、级别,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

(二)依托科研机构和检验机构,利用先进的科技成果和检测手段做好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和安全评定工作,并对在用工业管道核定出安全状况等级。

(三)在查清我市工业管道分布、数量、级别的基础上,利用规范的管理软件,建立普查数据库,最终实现动态监督管理机制。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常德市压力管道专项普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运华任组长,市质监局局长谈法明任副组长,市质监局、市经贸委、市安监局、市建设局、市外经局、市乡镇企业局、市农业局等为成员单位。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OO四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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