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新政办[2008]173号
颁布日期:2008-09-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8]1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新乡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6号)和《关于开展全国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牧发〔2008〕10号)精神,加强对奶站的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规范生鲜奶收购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由各级政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奶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奶站专项整治工作。市奶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贾全明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闫玉福、市畜牧局局长郭其祯任副组长,有关部门相关领导为成员。

二、整治范围

奶站专项整治行动覆盖全市各种类型的所有奶站(厅),包括乳制品企业自建、规模养殖场自建、养殖小区联设、个体私营投资建设、流动奶站(点)等形式,其中部分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奶站的建设主体是合作经济组织。

三、整治目标

一是严厉打击、坚决杜绝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二是摸清奶站的现状,将奶站100%纳入监督管理范围,规范奶站经营秩序,提升奶站整体素质,切实提高生鲜奶质量水平,推动建立监督规范奶站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彻底摸清底数

各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奶站,逐一摸清设立模式和类型、数量、日收奶量、挤奶方式和所有者等情况,重点要查清个体私营奶站、流动收奶点等独立于乳品加工企业和养殖场区之外的营利性奶站情况。要对奶站逐一认真做好登记造册,一站一表,建立档案,及时汇总本地基本情况并上报。同时,要根据当地奶源分布情况,研究提出奶站设立规划和合理布局。

(二)强化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要根据奶站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立即向本辖区各类奶站派驻两名质量监督员,加强生鲜奶购销过程的监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生鲜奶生产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大对生鲜奶生产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畜牧兽医及相关部门要组织对重点区域实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和重点排检生鲜奶中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各种掺杂使假行为,将奶站100%纳入监管范围,规范奶站经营秩序。

(三)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推动建立管理制度

奶站要建立购销台帐制度,完善收奶、售奶、消毒和质量检测记录。奶站负责人要与畜牧兽医部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认真履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义务。派驻的质量监督员要签订质量安全保证书,监督奶站严格按照《新乡市机械化奶站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规范挤奶操作规程,要摸清奶牛健康状况、牛奶质量状况、器具环境消毒状况,以及挤奶、贮存、运输等情况。保证牛体及乳房清洁、不健康的奶牛一律不允许上站挤奶,头3把奶挤弃、异常奶另处理、挤奶后由派驻的质量监督员当场签字盖章,对奶罐实施加封,直接将生鲜奶运送至加工地点。要建立监督检查、例行监测等制度,推动建立奶站监督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阶段和步骤

第一阶段(2008年9月25日至10月5日)登记造册: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通知下发后,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出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人员到位,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同时按照通知要求,自上而下,层层动员,迅速将登记造册工作布置到最基层,尽快摸清奶站底数。填写基本情况汇总表,并报市畜牧局备案。

第二阶段(2008年10月6日至10月12日)质量抽检:对奶站逐一清理,对生鲜奶进行质量抽检,抽检覆盖面要达到100%。抽检由市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抽样检测,发现疑似阳性的,报省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确认。

第三阶段(2008年10月13日至10月22日)整改提高:各县(市)、区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好整改措施。督促奶站办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奶站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对质量抽检中发现的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第四阶段(2008年10月23日至10月30日)总结完善:总结各县(市)、区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经验,深入分析各地奶站结构特点,提出下一步规范管理的政策建议,建立规范管理的法规标准和各项管理措施,规范生鲜奶收购秩序,切实提高生鲜奶质量安全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明确责任。此次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由各级政府组织实施,必须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要求,明确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保证监管人员和经费到位,确保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报告制度。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通知发出之日开始,一个月结束。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向市人民政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和整治行动总结,同时报市奶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效果,树立消费者信心。加强对奶站经营者的宣传,提高守法意识,保证生鲜奶质量安全。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市)、区要加强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发现和解决奶站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对在奶站专项整治行动中失职渎职,违法执法,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进入第二阶段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工作。

附件:1.新乡市奶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新乡市奶站专项整治检查表

3.县(市)、区奶站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1

新乡市奶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贾全明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闫玉福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其祯市畜牧局局长

成员:宋文佳市畜牧局纪检组长

王春燕市工业经济发展局副书记

刘好生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有科市卫生局副局长

白宝国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清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局,由宋文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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