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省政府下达我市2004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4-03-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周政[2004]15号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省政府下达我市2004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省政府下达我市2004年度的责任目标予以分解。请各责任单位按照分解的目标,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各项责任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增长15%,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4%。责任人:王申亭、孟超、李绍彬、吕清海、范明。责任单位:市计委(牵头单位)、经贸委、乡镇企业局、建委、农业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周有关单位。

2、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3.5%。责任人:孟超。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12%。责任人:孟超、范明。责任单位:市经贸委、乡镇企业局。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10%。责任人:孟超、范明。责任单位:市经贸委、乡镇企业局。

5、限额以上工业企业亏损面9%。责任人:孟超、范明。责任单位:市经贸委、乡镇企业局。

6、地方财政收入增长9%。责任人:王申亭。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7、对外贸易出口总额7440万美元。责任人:范明。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

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责任人:王申亭、孟超、李绍彬、吕清海、范明。责任单位:市计委(牵头单位)、交通局、公路局、水务局、建委、公用事业局、乡镇企业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周有关单位。

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责任人:王申亭、李绍彬、范明。责任单位:市计委(牵头单位)、粮食局、农机局、供销社、物资流通中心、商业流通中心、盐业局、烟草局及有关部门。

10、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3400万美元。责任人:范明。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

11、保证国债项目和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按计划实施和推进。责任人:范明。责任单位:市计委。

12、大力发展旅游业,其中:(1)国内旅客人数增长10%,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10%;(2)旅客投诉率控制在0.5%以下,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责任人:范明。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13、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城镇化率达到16.5%。责任人:吕清海。责任单位:市建委。

1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责任人:李绍彬、范明。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牵头单位)、林业局、畜牧局、乡镇企业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

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责任人:王申亭、孟超。责任单位:市计委(牵头单位)、财政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

16、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完成省确定的年度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目标任务。正常口径:865元以下共8.48万人,其中625元以下1.46万人,625-865元之间7.02万人。因灾返贫:965元以下14.75万人,其中625以下3.76万人,625-865元之间10.99万人。责任人:李绍彬。责任单位:市农开办(扶贫办)。

17、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责任人:武建新。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8、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发放率达到100%。责任人:吕清海。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9、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达到100%。责任人:吕清海。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6000人。责任人:吕清海。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7700人。其中,“4050”人员4800人。责任人:吕清海。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责任人:吕清海。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3、人口自然增长率5.9‰以内。责任人:武建新。责任单位:市计生委。

24、依法安排教育经费,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责任人:王申亭、梅宝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教育局。

25、出境河流断面COD浓度达到规定指标,其中,沙颍河沈丘纸店为30mg/L,惠济河鹿邑东孙营为70mg/L,黑泥泉河沈丘李坟为30mg/L,贾鲁河西华大王庄为70mg/L,涡河鹿邑付桥为30mg/L(以达标率计)。城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的比例为7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0%。责任人:武建新。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6、完成年度18.7万亩绿化造林任务。责任人:李绍彬。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7、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责任人:王申亭。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28、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责任人:李绍彬。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29、“严打”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确保本地社会政治大局基本稳定。责任人:武建新。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0、赴京集体上访控制在6批以内,赴省集体上访控制在17批以内。全年来省集体上访重访率不超过15%。对省以上要结果的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85%,年底结案率达到95%。责任人:武建新。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31、加强安全生产,控制重大恶性事故发生。责任人:孟超、武建新。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局、市消防支队。

32、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责任人:武建新。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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