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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文号:工商总局令第52号 |
|---|---|
| 颁布日期:2010-11-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52号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废止以下2件规章。
1.《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
2.《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局长周伯华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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