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文号:安监总厅政法〔2009〕127号
颁布日期:2009-08-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安监总厅政法〔2009〕127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8月22日至23日,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人民日报社时和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近期对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总结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经验。

2.紧密配合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特别是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等重要议题进行研讨交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作用。

二、参加人员

部分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有关人员,部分市(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分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由省级安全监管局统一报名);中国安全生产报社驻有关省(区、市)记者站记者。

与会单位及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8月22日—23日两天,8月21日报到。

地点:青海宾馆(西宁市黄河路158号;电话:0971—6148736)。

为做好代表的接待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将《会议回执》(详见附件2),于8月18日前传真至中国安全生产报社。

联系人:任亚静、卢燕波

电话:010—64463145,84263377—3083。

传真:010—6446314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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