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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卫生计生委儿童用药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卫生计生委儿童用药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国卫办药政函〔2015〕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国卫药政发〔2014〕29号),充分发挥儿科专业学会的学术优势,完善儿童用药数据,促进儿童用药安全科学合理使用,保障儿童基本用药需求,决定组建国家卫生计生委儿童用药专家委员会。
国家卫生计生委儿童用药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相关专家总结儿科临床用药经验及安全用药数据,形成行业共识,推动建立科学规范的儿童用药指南,对部分已临床使用多年但药品说明书缺乏儿童用药数据的药品进行组织论证、补充完善儿童用药数据,对保障儿童用药工作提出建议,开展相关具体指导实施工作。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人:魏京海范浩信
联系电话:010-5971870868797753
传真:010-5971870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
邮编:100045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儿童用药专家委员会名单.docx
http://www.nhfpc.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15/03/20150313090859349.docx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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