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鹤梁题刻文物本体和保存环境监测项目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文物保函〔2015〕2248号
颁布日期:2015-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白鹤梁题刻文物本体和保存环境监测项目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248号

重庆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白鹤梁题刻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立项报告的请示》(渝文物〔2014〕41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白鹤梁题刻文物本体和保存环境监测项目立项。

二、该项目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应根据白鹤梁题刻本体特点和保存环境,进一步明确监测的需求分析,强化监测工作的针对性。

(二)应将专业人员监测检查与技术手段应用相结合,部分监测工作可在日常维护过程中完成。

(三)监测工作应注意深水建筑的老化、渗漏和岩体下部水流掏蚀等问题。

(四)监测设备与保护、展示等各类设施应统筹考虑,,并注意后期维修养护的便捷性,避免功能重复。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编制监测方案,由你局初审同意后报我局审批。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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