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材办公室 全国高等中医药教材建设研究会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申报“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的通知

各高等中医药院校、各开设中医药类专业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适应新时期中医药人才培养和我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的需要,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同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材办公室、全国高等中医药教材建设研究会、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在调研总结历版教材建设经验,听取有关中医药学术组织和专家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全国中医药行业本科中医学、中药学专业“十三五”规划教材编写工作指南,并决定于2015年1月全面启动第一批“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的编写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主编、副主编、编委的申报和遴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中医学专业、中药学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护理学专业109种行业规划教材的主编、副主编、编委。

二、遴选对象

全国各高等中医药院校、开设中医药类专业的高等院校讲授相关课程的一线教师。

三、申报要求

1.请按本通知申报及遴选条件,真实、准确地填写主编、副主编、编委申报表。

2.每位申报者需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和纸质版。申报主编者需提供纸质申报表一式10份,申报副主编、编委者提供纸质申报表1份。

3.本次遴选原则上只受理院校集体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请各院校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盖章,并将本院校主编、副主编、编委申报表和院校申报汇总表的纸件寄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材办公室,同时将配套的电子文档以邮件形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申报表的文件名命名原则为“总序号+教材名称+申报职务+姓名”,如“3《大学语文》主编李红”)。

4.截止时间:2015年3月1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5.本通知及其附件可在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官网(www.cptcm.com)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材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8号易亨大厦15层1502室

邮政编码:100013

联系人:张燕周艳杰

电话:010-6440570713426339166(张燕)010-6440571515810419625(周艳杰)

附件1全国中医药行业本科中医学类专业“十三五”规划教材编写工作指南.docx

文件类型:.docxe53a83ce0b44cf6ce14675acd8ee9ade.docx(24.22KB)

附件2全国中医药行业本科中药学类专业“十三五”规划教材编写工作指南.docx

文件类型:.docx79192d0589a23c694b1beada3ae6e355.docx(24.83KB)

附件3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规划教材目录.xls

文件类型:.xls5844c7e7480c69dd70764ad418586177.xls(47.00KB)

附件4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遴选条件.doc

文件类型:.docf63cb1eb94fcf0a6a8ce13311884fa7e.doc(31.00KB)

附件5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申报表.doc

文件类型:.docc4642bf83586605326d42e8781f41b87.doc(46.50KB)

附件6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院校申报汇总表.xls

文件类型:.xls1842ead95001d74a800173aa25e6ad0b.xls(35.50KB)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材办公室全国高等中医药教材建设研究会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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