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旋毛虫病的诊断》标准的通告

颁布单位:卫生部文号:卫通〔2012〕3号
颁布日期:2012-03-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发布《旋毛虫病的诊断》标准的通告(卫通〔2012〕3号)

卫通〔2012〕3号

现发布强制性行业标准《旋毛虫病的诊断》,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369-2012旋毛虫病的诊断

以上标准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附件:旋毛虫病的诊断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zcfgs/s7850/201203/54354.htm

延伸阅读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