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澳大利亚籍大提琴家秦立巍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0〕2221号
颁布日期:2010-10-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澳大利亚籍大提琴家秦立巍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2221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0]173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新翼演艺有限公司邀请澳大利亚籍大提琴家秦立巍,于2010年11月13日到上海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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