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滁政办电〔20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春节临近,大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群众上坟扫墓、烧纸点蜡、燃放烟花鞭炮、烧田埂、烧杂草等现象明显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加之近期天气干燥,枯草易燃,全市森林火险等级不断升高,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春节前后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各地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森林防火行政负责人及林场负责人要在职在岗,不得随意外出,不得擅离职守,否则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落实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各类森林消防队员要严守岗位,时刻保持临战状态,随时做好扑救火灾的准备。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各地要把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立即组织开展火险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切实消除隐患。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林区林缘的墓地坟头等重点区域,要确定专人,划区包干,严防死守。对森林火灾易发、多发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实行严密防范,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

四、加强值班调度工作。各地要积极协调气象和广电等部门,及时发布火险预警和高火险等级信息。各级森林防火机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对扑火器材、装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装备性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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