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2012年全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2012年全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2-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加快推进2012年全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全面提升我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水平,促进“百亿粮仓”工程建设,现就2012年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大行政推动力度
水稻是我市第一大粮食作物,在全市粮食生产中占有十分重要地位。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对于增强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在我市示范推广已有9年,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正处于全面推广的关键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切实把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民生工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督查,坚持行政推动不松动,坚持目标任务不动摇,坚持政策资金扶持不减少,坚持农机农艺结合不脱节,进一步加大全面推广力度。
二、扩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采取送科技下乡、科技赶集、现场演示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推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要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水稻机插秧节约成本、增加效益的认识,为全面加快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打牢基础。
三、加大扶持,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
在中央和省财政补贴基础上,各县市区要加大对购买插秧机、育秧大户和机插秧服务组织资金补贴力度。一是提高补贴比例。各地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对插秧机、育秧机组实行累加补贴,配套推广工作经费;二是确保机具供给,要重点引导、扶持农机大户、种粮大户、机插秧合作社购买和使用高速乘座式插秧机,提高生产率和作业效益;三是项目支持,对于实施面积大、推广有影响的重点地区要重点扶持。
四、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加大技术培训
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农机、农艺技术集成优势。农机、农业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加大农机农艺各环节的技术指导,以机械化作业为核心,实现育秧、栽插、田间管理等农机、农艺配套技术的标准化。要加大农机农艺新机具、新技术培训。农机、农业部门要工作到户,服务到机,指导到田,做给农民看,教会农户干,帮助农民办,确保推广一片,成功一片,带动一方。
五、坚持示范带动、培育农机作业市场
要进一步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大力培育水稻机插秧合作社,积极扶持、引导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和水稻机插秧专业合作社。抓住土地流转有利时机,积极开展跨区作业、订单作业、承包作业和一条龙服务,大力推进农机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我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
六、明确任务,加大督查考核机制
2012年,全市水稻机插秧任务140万亩,插秧机保有量达到7100台,其中新增1180台(具体任务见附件)。各县(市、区)要确保实现消灭机插秧空白村的工作目标,部、省级示范县机插秧面积达40%以上。省级示范县要确保4个以上行政村插秧水平达到70%以上。每个水稻主产区乡镇至少有一个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1000亩的示范片。市政府将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并继续设立机插秧推广基金,实行奖惩机制,对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通报批评。
附件:2012年全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指导性任务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附件:
2012年全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
技术推广指导性任务
(万亩/台)
单位
机插秧面积
新增插秧机台数
天长
41.5
500
来安
21
120
全椒
21
120
定远
18
140
凤阳
18
130
明光
14
110
南谯
6
50
琅琊
0.5
10
合计
140
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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