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黄政办秘〔2015〕56号
颁布日期:2015-11-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黄山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1月4日

黄山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102号)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推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注重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体育等领域改革,推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地生效,推动各项改革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着力优化服务,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培育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深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皖政〔2015〕69号),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适时调整“两个清单“。加快建设市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公布运行乡镇“两个清单”,打通“两个清单”制度建设“最后一公里”。修订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按照“四个一律”和“两个全程”要求,及时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的衔接落实。全面清理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完善中介服务监管措施。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尽量将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到一个科室。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研究制定规范市政府部门证照管理工作方案,清理规范增加企业负担的各类证照。加强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取消下放项目的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督促各区县、各部门开展自查,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做好国家、省取消下放的投资审批权限承接,落实《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修订本)》,制定《黄山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进一步下放投资项目核准审批权限。落实国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要求,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公开办理流程和时限。及时贯彻国家颁布的《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根据省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要求,完善我市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按要求使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与省、市县平台的纵向贯通,加快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进“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市有关部门协同放权、就近办理,落实限时办结制度,督促各地抓紧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的要求,做好我市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督查,完善我市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及相关省级管理制度和规定。贯彻落实省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防止和杜绝挂证、助考和考培挂钩等现象。配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展行业组织承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前期调研,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逐步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由行业协会等组织承担。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深入推进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且未经国务院批准,越权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凡未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违反规定擅自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收费基金政策,对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降低的收费标准,要逐项落实到位。按省统一部署,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整合重复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能够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按照省统一部署动态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政策,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市级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开展收费监督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并查处乱收费行为。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全面推进“三证合一”改革,部署实施“一照一码”工作。全面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实施工商登记注册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贯彻落实《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全面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建立完善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实现商事主体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公示。按照省政府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推进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和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根据省政府推进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

(六)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改革。

强化职业教育市级统筹,进一步明确市政府负责统筹区域内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和政策措施等具体职责和权限;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研究制定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转变中招录取模式,推行全市中招网上录取改革;落实好教育领域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检查是否有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并督促整改;启动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

(七)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改革。

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研究出台黄山市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黄山市天使基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支持“众创空间”“创客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宣传培训贯彻落实创新型省份建设“1+8”配套政策,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做到全覆盖。培训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提升省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创新能力。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严格执行科技报告制度,加强对创新平台建设的绩效考核。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开展“双百双行”活动,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产学研战略联盟,支持茶产业和涂层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研究加强科技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及时跟进、有力有效。

(八)深入推进文化领域改革。

制定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择址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加强市文化馆场馆建设,达到国家对地市级文化场馆一级馆4500平方米的面积硬性指标。以争创国家一级馆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完善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市图书馆软硬件建设。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行图书馆总分馆制,启动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加快推进歙县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省级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农民文化乐园试点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兴办国家政策范围内允许的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积极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送戏下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和农村基层延伸,实现公共文化设施效益最大化;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内涵,全力实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等文化惠民民生工程,在抓好平时文化活动的基础上,重大节日要组织、策划多种群众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文化活动。以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为平台,以徽州古建筑保护工程为抓手,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区。放宽游戏游艺娱乐行业准入政策,推出退出机制,取消游戏游艺场所的总量和布局规划。运用内容监管、信用监管、技术监管等手段,推动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监管全覆盖。推进落实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公布执行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落实重点新闻网站采编人员纳入新闻记者证制度管理,建立各级各类新闻出版从业人员数据库及不良从业行为档案库。

(九)深入推进卫生计生领域改革。

推进卫生计生领域管理和服务创新,主动开拓为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向社会公开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全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进市医院参与“安徽省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建立全市药品采购使用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出台鼓励社会办医政策及操作办法。落实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简化再生育审批。研究加强卫生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及时跟进、有力有效。

(十)深入推进体育领域改革。

积极推进体育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梳理体育部门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着眼于大众健身需求的变化,不断创新公共体育服务,丰富全民健身和青少年体育活动平台。实施体育赛事管理改革,推动黄山市足球改革发展。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群众体育消费。深入推进体育社团职能转变改革,积极培育发展体育社团组织。

(十一)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政府服务。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相关制度,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原则,构建以信息公示、信用约束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不断完善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与综合执法机制。大力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综合执法、信息披露、举报奖励、诚信档案等办法,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进一步完善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形成集聚效应,实现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供有效管用的信息和数据,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将法律援助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法律援助+信息化”行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体系。按省统一部署,积极建设公共招聘信息网,实现供求信息“一点发布、全市共享”,为大学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搭建信息化对接平台。深入实施青年创业计划、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加强人才服务工作,实施“外专百人计划”和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工程,推进千村引智示范项目,营造引智聚才良好环境。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需政府参与的,也要更多采取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十二)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各区、县政府要按照省、市政府总体部署及要求,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改革重点,推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本地区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要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要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大督查力度,对改革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对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对不符合改革要求的,及时修改或废止。要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改革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要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推进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和本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各区县政府要参照市政府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级政府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各区县的工作方案于10月底前报送市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工作举措,深入推进改革。市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问题。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各级政府、部门之间要搞好协调配合,加强横向、纵向间的沟通交流,形成改革合力,取得改革实效。

(三)强化指导督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市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注重对各区县改革的跟踪指导,搭建经验交流推广平台。要认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为推进改革扫除障碍。要建立健全督办、巡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机制,强化工作督查和奖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公开和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要加强改革举措的宣传解读,凝聚改革共识,努力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1、http://zw.huangshan.gov.cn/黄政办秘(2015)56号附件.doc

http://zw.huangshan.gov.cn/IndexCity/TitleView.aspx?ClassCode=040300&Category=2&UnitCode=JA001&TypeId=-1&Id=359340&Block=5&ValuePath=0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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