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2012年夏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2012年夏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六安市2012年夏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六安市2012年夏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露天焚烧秸秆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健康,影响交通安全,已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维护公共交通安全,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部署与要求,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明确职责,严格监管,完善联合执法、把秸秆禁烧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逐步减少和消除秸秆焚烧现象。

二、工作重点

(一)禁烧时段:夏季5-6月份,秋季9-11月份。

(二)禁烧范围:全市范围内实行区域禁烧。划定重点区域:①市区、城区周围5公里内;②机场周边15公里内;③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2公里内;④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周围1公里内。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制定方案,成立秸秆禁烧专门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明确监管责任。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有关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政策、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财政补贴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扶持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大力发展和推广“超高茬麦田套稻”、“秸秆生物质发电”、“秸秆综合还田”、“秸秆压块制粒”等技术,加大综合利用力度,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部门和乡镇、村组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对重点地段和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坚决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分管领导、分包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给予处罚;对故意纵火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督查、检查。各县区政府要组织环保、发改、交通、安监、农业、监察、农机、林业、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巡查暗访组,明确巡查责任,深入各地昼夜巡查暗访;设立禁烧举报电话,及时查处焚烧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县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秸秆禁烧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领导,县乡村组都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督查。市政府将成立督查组,适时对各县区的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对措施不到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地方,将予以通报。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秸秆禁烧宣传方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滚动宣传的平台,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各县区、乡镇、村要利用宣传车辆、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彩旗、印发通告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级农业、农机、科技等部门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以会代训、科技下乡等形式,着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建立考核奖励机制。今年,我省将根据环保部秸秆焚烧火点遥感监测情况,对秸秆焚烧火点排名全省前3名的县(市、区),限批当年所有涉气建设项目;对火点数超过50个的县(市、区),取消其农村生态创建评选资格,当年已评上的,取消荣誉称号。对禁烧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予以通报表彰。从今年开始,各地焚烧的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环保目标考核体系,与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项目审批立项及区域限批、环保补助资金安排、农村生态创建等挂钩。各级政府要制定完善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奖惩措施,及时掌握禁烧工作动态,奖优罚劣。

四、保障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对秸秆禁烧工作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发改部门:做好秸秆禁烧项目规划、综合利用政策扶持工作。

交通部门:加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

安监部门:负责秸秆焚烧重大安全生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收集、通报信息,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农业、畜牧部门:负责督导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农机、农村能源环保和土肥等机构的服务功能,推广普及有关技术,切实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

监察部门: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财政部门:负责有关秸秆禁烧奖罚和秸秆综合利用的资金划拨。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对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焚烧事件,要及时做好灭火工作。

林业部门: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

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禁烧期间焚烧点位卫星遥感资料。

新闻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不力的情况进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各县区政府要制定2012年度本辖区的秸秆禁烧方案,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同时报市秸秆禁烧办公室。在夏收、秋收结束后,将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总结报市政府办公室,同时报市秸秆禁烧办公室。

2012年六安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钱勇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办主任

蒋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

杨成轩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苏昊霍邱县政府副县长

余伟荣寿县政府副县长

杨传银金寨县政府副县长

钟建武舒城县政府副县长

朱卫东霍山县政府副县长

刘太平金安区政府副区长

卢俊裕安区政府副区长

熊伟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鲍来花叶集管委会副主任

王友年示范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黄家玉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林森市监察局副局长

周仁孟市环保局副局长

冉景煌市气象局副局长

张立骏市广电局副局长

鲁骏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吴前俊皖西日报副总编

杨明德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刘文生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晁东市公路局副局长

黄树刚市能源办主任

李修俊市发改委副主任

徐干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铁钉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环保局,周仁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树刚、赵康勤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事宜。联系电话:3327952,3312764。

市秸秆禁烧督察组名单

第一督察组

督察区域:寿县、霍山县、叶集试验区

组长:蒋刚

副组长:市政府督办室负责同志

成员: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各一名

第二督察组

督察区域:霍邱县、金寨县、市经济开发区、集中区

组长:杨成轩

副组长:市交通局负责同志

成员:市政府应急办、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各一名

第三督察组

督察区域:金安区、裕安区、舒城县

组长:杨林森

副组长:市气象局负责同志

成员: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安监局各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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