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南政办〔2014〕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2014年全年预计临床用血量720万毫升,动员公民无偿献血3.6万人次的工作目标,现将做好2014年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无偿献血工作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的规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努力完成无偿献血年度筹集计划,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各县(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及时将工作计划下达到各部门,主动协助本级政府组织实施献血计划;各级红十字会应依法参与,继续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深入开展;市直及省直属单位要按照计划认真抓好落实,从根本上保证无偿献血工作持久深入开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广泛宣传,努力提升市民无偿献血文明素质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积极宣传并落实无偿献血政策措施。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应定期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农村居民履行无偿献血义务和参与、支持无偿献血的意识,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法制氛围,不断扩大无偿献血的影响力,使固定无偿献血者队伍不断壮大;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要齐抓共管,为献血屋及流动采血车提供必要的环境条件,使无偿献血工作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按照《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的规定,落实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的临床用血优惠办法,维护无偿献血者的合法权益,鼓励更多的人参与无偿献血。各级各单位要动员鼓励多数献血者从一次献血200毫升向400毫升转变,以利于安全、合理、科学用血。

三、科学安排,逐步建立采供平衡的用血机制

市献血办、市中心血站应按照各地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实际需求,安排好各县(市、区)全年无偿献血筹集计划,逐步建立采血供血基本平衡的用血机制。应科学合理安排2013年度无偿献血的献血量和采集时间。要建立计划无偿献血储备队伍,科学、合理、有计划地储备血源,采取宏观调控,保证充足血源解决“淡季”的血源紧张和应急供血的需求。建立临床用血预警机制,各县(市、区)应成立无偿献血应急队伍,接受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预约,于“血液告急”时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做到防范于未然,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县(市、区)献血办要将当地全年无偿献血筹集计划分解到乡镇、社区及基层单位,认真做好无偿献血的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四、严格监管,保障临床用血供给与安全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全力配合市红十字会和市中心血站共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采供血行为;各级红十字会应依法参与无偿献血宣传发动工作;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血液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的规定,建立临床用血申请报批和评价制度,切实抓好“开源节流”工作,做到科学合理用血。对未完成无偿献血筹集计划的县(市、区),临床用血将实行弹性调控。

附件:1、南平市2014年区域无偿献血筹集计划

2、2014年南平市市直单位无偿献血计划安排表。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4日

附件1

南平市2014年无偿献血筹集计划

县(市、区)

年用血计划量

年无偿献血计划(人次)

红细胞使用量

(万毫升)

血小板

(治疗量)

市本级

市一医院

136

202

12600

九二医院

103

115

人民医院

25

32

妇幼保健院

3

24

延平区

3

500

建瓯市

98

69

4900

邵武市

89

36

4450

建阳市

65

8

3250

浦城县

42

2100

武夷山市

50

20

2500

顺昌县

45

2250

光泽县

14

5

1100

政和县

31

1550

松溪县

16

800

合计

720

511

36000

附件2

2014年南平市市直单位无偿献血计划安排表

单位

计划献血数

(人次)

完成情况

(人次)

献血时间

市直单位

市委(含市委办下属单位)

16

4—5月

市人大

6

4—5月

市政府

16

4—5月

市政协

5

4—5月

市纪委(含监察局、效能办)

9

4—5月

统战部(含工商联、民主党派等单位)

6

4—5月

政法委

2

4—5月

组织部

5

4—5月

宣传部(含讲师团)

4

4—5月

文明办

1

4—5月

总工会(含下属单位)

4

4—5月

民政局(含下属单位)、残联、老区办

17

4—5月

国土资源局(含下属单位)

11

4—5月

旅游局

2

4—5月

环保局(含下属单位)

11

4—5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下属单位)

12

4—5月

统计局(含调查队)

4

4—5月

气象局

4

4—5月

烟草局

12

4—5月

海关

6

4—5月

审计局

5

4—5月

市城乡规划局(含下属单位)

10

4—5月

公安局(含交警支队等下属单位)

63

4—5月

教育局(含电大、中小学、幼儿园)

160

4-5月

解放军第九十二医院

80

5-6月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

5-6月

福建省电信公司南平分公司

32

5-6月

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南平分公司

17

5-6月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16

5-6月

老干局(含下属单位)

4

5-6月

团市委(含下属单位)

3

5-6月

妇联

2

5-6月

党工委

2

5-6月

卫生局(含下属单位)

300

5—6月

市人行

20

5-6月

南平银监分局

6

7-8月

市农发行

6

7-8月

市工行

18

7-8月

市农行

25

7-8月

市中行

15

7-8月

市建行

31

7-8月

兴业银行南平分行

10

7-8月

公务员局(含下属单位)

5

7-8月

编办

4

7-8月

外侨办(含下属单位)

2

7-8月

人口和计生委(含下属单位)

6

7-8月

体育局(含下属单位)

8

7-8月

中国财保南平分公司

19

7-8月

中国人寿南平分公司

24

7-8月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南平分公司

14

7-8月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南平分公司

14

7-8月

电业局

100

9-10月

林业局(含下属单位)

16

9-10月

财政局(含下属单位)

20

9-10月

国资委(含下属单位)

4

9-10月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含下属单位)

30

9-10月

市委党校

8

9-10月

市检察院

17

9-10月

市法院

23

9-10月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

9-10月

邮政局

46

11-12月

司法局

6

11-12月

交通运输局

3

11-12月

公路局

9

11-12月

科技局(含下属单位)

5

11-12月

科协

1

11-12月

经贸委(含下属单位)

18

11-12月

发改委、物价局、粮食局

8

11-12月

农业局(含下属单位)

15

11-12月

农办

3

11-12月

外经贸局(含下属单位)

5

11-12月

档案局

2

11-12月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

11-12月

信访局

2

11-12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

11-12月

地税局

8

11-12月

工商局

11

11-12月

质量技术监督局(含下属单位)

13

11-12月

国税局

8

11-12月

新华书店

8

11-12月

住建局(含下属单位)

46

11-12月

水利局(含下属单位)

15

11-12月

供销社

6

11-12月

公用事业管理局(含下属单位)

58

11-12月

台办

1

11-12月

江南新区管委会

2

11-12月

高新区管委会(含下属单位)

2

11-12月

人防办(含下属单位)

2

11-12月

大企业、厂矿

南孚

200

4-5月

南纸

200

4-5月

南纺

200

6-7月

南铝

100

6-7月

南平水泥厂

100

7-8月

福建南平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00

7-8月

南平电缆厂

100

11-12月

大、中专院校

武夷学院(含桃源校区)

1300

每年二次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240

每年二次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300

每年二次

福建农林大学(南平校区)

200

每年二次

南平工业技术学校

34

11月

部队

武警部队

300

每年二次

合计:

4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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