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第三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消防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宁政办〔2015〕76号
颁布日期:2015-05-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第三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消防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5〕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宁德市第三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消防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

宁德市第三届多种形式消防

队伍消防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执勤岗位练兵活动全面开展,全面培养和造就高素质、高技能的消防队伍,切实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和队伍灭火救援实战能力,展示我市多种消防队伍良好精神面貌和业务素质,加强队伍之间的相互交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宁德市第三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消防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为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宁德市“十二五”消防专项工作意见》及《宁德市“十二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意见》、《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立足实战需要和现有装备,通过比武竞赛,强化应急救援基本功训练,努力增强队伍综合实战能力,大力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建立健全扑救火灾和处置其它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全面提升队伍整体技战术水平和实战能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大比武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大比武活动组织委员会。

主任:林志坤(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张恒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颜细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委员:姜宏梁(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张祖森(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

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管消防工作领导

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公安消防支队,具体负责大比武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主任:姜宏梁(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张祖森(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

副主任:陈家军(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黄锡锋(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黄式培(市消防支队司令部参谋长)

孙昌奇(市消防支队政治处主任)

苏继林(市消防支队监督处处长)

办公室设协调组、仲裁组、裁判组、会务组、宣传组、保障组,负责“大比武”工作筹备和组织,分工如下:

(一)协调组。负责组织大比武竞赛日常事务工作。

组长:黄锡锋

成员:张弘、郭锦斌、魏谋清、郭世虎、王翰华、吴华文、陈茂华、颜学华、牛鹏举、酉波、刘理星

(二)仲裁组。负责对考核过程中各参赛队反映的问题进行裁决。

组长:陈家军

成员:赖玉林、赵辉、李庆天

(三)裁判组。负责竞赛项目操作规程和规则的制定,竞赛的组织和裁判,竞赛场地、器材、线道的设置、标识以及比赛警戒等工作。

组长:黄式培

成员:林德华、钟东辉、林泽年、武卫领、杨湘武、王威、姚朝辉

(四)会务组。负责草拟“大比武”开幕词、闭幕词、领导讲话及相关会议材料;邀请、接待领导,布置会场、竞赛现场,落实奖杯、奖牌、证书等奖品发放工作。

组长:孙昌奇

成员:李俊齐、柳雄斌、张伯君、张超

(五)宣传组。负责联系各级媒体及比武竞赛期间的宣传报道,闭幕式和竞赛期间的广播、现场录音录像、宣传画册和DVD制作。

组长:苏继林

成员:石尧、高凯东、吴一东、陈强、欧宇帆

(六)保障组。负责比武竞赛的器材准备、奖品采购、食宿、交通、医疗卫生等保障工作;搭建闭幕式主席台和观众席,维护现场交通秩序等。

组长:谢争颖

成员:唐佳灿、丁仕杰、薛巍、许灿、张家兵

三、参赛对象和条件

比赛分为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两组。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荐参赛队伍不少于2支(名册详见附件1)。

(一)专职消防队组。各县(市、区)2014年新组建的专职消防队必须挑选1支参赛,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柘荣县没有专职消防队,可由当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组成队伍参赛。

(二)志愿消防队组。各县(市、区)2014年新组建的志愿消防队必须挑选1支参赛,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挑选1支企业志愿队,队员需是企业在在职员工。

(三)每支队伍限定人员6名,包括队长、班长、驾驶员、战斗员等,人员年龄一般在18至50周岁之间,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四)参赛人员必须为该队在编在岗人员,严禁抽调外来人员,比赛时将对人员身份进行核实,若发现参赛队伍结构虚设、人员冒名顶替,则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五)参赛队员有为当地消防保卫事业积极奉献的,具有职业道德、遵纪守法,2006年以来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和受过处分,有一定的消防理论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

四、比武时间和地点

于2015年5月底在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举行,比赛当天上午7时30分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比武内容

内容分为体能项目、技能项目和团体项目,突出技能和实战操法。

(一)专职消防队组:

1.体能项目:100米两盘水带负重跑(每支队伍推选1人参赛);

2.技能项目:4KG干粉灭火器灭火操(每支队伍推选1人参赛);

3.团体项目:沿楼梯铺设水带操(每支队伍推选2人参赛)、400M消防接力(每支队伍推选4人参赛)、水罐消防车单干线出两支水枪操(全员参与)。

(二)志愿消防队组:

1.体能项目:100米两盘水带负重跑(每支队伍推选1人参赛);

2.技能项目:4KG干粉灭火器灭火操(每支队伍推选1人参赛);

3.团体项目:室外消火栓出水操(每支队伍推选2人参赛)、400M消防接力(每支队伍推选4人参赛)、手抬机动泵单干线出两支水枪操(全员参与)。

六、比武方法

(一)比赛规则参照宁德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制订下发《宁德市第三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消防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科目业务技能操作规程》;

(二)全部比武竞赛项目不设预赛,各项目最好成绩直接列入排名;

(三)各代表队和选手参加各项目竞赛的次序及竞赛场地位置由抽签确定。

七、成绩计算

(一)计分方法

各代表队成绩,以总成绩和单项成绩录取名次。成绩排名按一到十的名次分别计10、9、8、7、6、5、4、3、2、1分。

(二)名次录取

单项成绩:秒数少(成绩高)者,名次列前。

八、奖惩方法

(一)体能项目

获得体能项目成绩前五名的个人,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200元的现金奖励。

(二)技能项目

获得技能项目成绩前五名的个人,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200元的现金奖励。

(三)团体项目

1.获得“沿楼梯铺设水带操”和“室外消火栓出水操”项目前三名的代表队,分别给予3套消防战斗服、2套消防战斗服、1套消防战斗服的物质奖励;

2.获得“400M消防接力”项目前三名的代表队,分别给予300米消防水带、200米消防水带、100米消防水带的物质奖励;

3.获得“水罐消防车单干线出两支水枪操”和“机动泵单干线出两支水枪操”项目前三名的代表队,分别给予1台手抬机动泵、1架多功能水枪、1架6米拉梯的物质奖励。

(四)补充奖励

1.各地要参照支队奖惩标准对参赛人员给予一定的补助;

2.比赛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评选出1个组织奖、1个道德风尚奖,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九、竞赛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此次竞赛是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要内容,提高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主动参与,认真谋划,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训练工作的指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此次各地参赛队伍需由当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领队,各消防大队领导担任教练。

(二)强化指导,务求实效。各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训练工作的组织与指导,要指派辖区消防大队参谋或中队一名干部认真协助制定周密、详细的训练实施方案,督促各地落实训练场地、器材、装备和经费等,确保训练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三)严加防范,确保安全。各地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措施,明确现场安全责任人,因地制宜,科学施训,严格检查训练器材和防护器具,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做到时时、处处讲安全、抓安全,坚决消除潜在隐患,努力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先进,树立典型,营造浓厚的练兵比武氛围,促进练兵活动深入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编发专刊简报,及时反映各地多种形式消防队训练的经验和做法。

附件:宁德市第三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消防业务技能大比武各县(市、区)选拔参赛队伍、人员推荐表

附件

宁德市第三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消防业务技能

大比武各县(市、区)选拔参赛队伍、人员推荐表

类型

单位

专职消防队

志愿消防队

蕉城区

领队:教练:

蕉城区专职消防队

蕉城区志愿消防队

东侨区

领队:教练:

东侨区专职消防队

东侨区志愿消防队

福安市

领队:教练:

福安市专职消防队

福安市志愿消防队

福鼎市

领队:教练:

福鼎市专职消防队

福鼎市志愿消防队

霞浦县

领队:教练:

霞浦县专职消防队

霞浦县志愿消防队

古田县

领队:教练:

古田县专职消防队

古田县志愿消防队

屏南县

领队:教练:

屏南县专职消防队

屏南县志愿消防队

周宁县

领队:教练:

周宁县专职消防队

周宁县志愿消防队

寿宁县

领队:教练:

寿宁县专职消防队

寿宁县志愿消防队

柘荣县

领队:教练:

柘荣县专职消防队

柘荣县志愿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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