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澳通航水域军警民联合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澳通航水域军警民联合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4〕85号

蕉城、福安、霞浦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三都澳通航水域军警民联合巡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6日

三都澳通航水域军警民联合巡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三都澳军地通航水域巡查工作,建立海上养殖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确保军地用海通航安全和使用效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满足部队军事训练与战备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委〔2013〕55号专题会议、市政府关于划定海上养殖“三区”范围的通告(宁政文〔2011〕89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三都澳军警民联合巡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海军温州水警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办、海洋渔业局、公安边防支队和宁德港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林业局、工商局、宁德海事局,蕉城、福安、霞浦县(市、区)政府等有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宁德港务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各成员单位抽调熟悉业务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稽查队,配备执法艇及相关执法设备,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联合开展巡查执法行动。

(三)蕉城、福安、霞浦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联合巡查执法方案,积极开展三都澳内责任区的联合巡查和清障工作。

(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联动互动”的原则,开展联合巡查执法工作,形成严厉打击海上非法养殖的强大声势。各成员单位和执法人员要服从指挥、落实责任、各司其职,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二、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各单位巡查情况报告,汇总报领导小组审阅后转属地政府组织执法,收集汇总巡查信息、各属地政府巡查报告及其他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航道管理局:负责核定航道、锚地清障范围,发现侵占地方航道、锚地养殖行为,书面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海军温州水警区:负责核定军用航道、锚地清障范围,发现侵占军用航道、锚地养殖行为,书面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宁德海事局:负责查处三都澳内违规船舶,发现航道、锚地内定置网行为,书面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市海洋渔业局:负责明确“三区划定”范围,发现不符“三区划定”养殖,外地养殖入侵以及向三都澳海域倾倒垃圾和“抛巨石”等违法行为,书面反馈联合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海上养殖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六)宁德边防支队:配合清障联合巡查执法行动,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七)市林业局、工商局:发现非法渔排加工点和非法修造船行为,书面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根据领导小组要求依法处置。

(八)蕉城区、福安市、霞浦县:责令辖区内不符“三区划定”养殖限时拆除,逾期强制拆除;对侵占航道、锚地的非法养殖、定置网,巡查中一经发现或接到通知,立即组织清除;查处非法渔排加工点和非法修造船行为。

三、联合巡查范围和内容

联合巡查范围包括三都澳内所有军用、民用的航道、锚地等通航水域。

港外训练区巡查交通用艇由部队提供,属地政府派员配合。

(一)具体范围

1.海军用海巡查范围

(1)三都澳内水鼓清障范围:显角内2#、3#锚地水鼓半径250米无障碍设施,显角内6#锚地水鼓半径300米无障碍设施;盐田锚地、黄湾西锚地水鼓半径300米无障碍设施;三都岛南面锚地、三屿锚地水鼓半径350米无障碍设施。

航道清障范围:地方规划航道宽度两侧外延各150米。

(2)三都澳港外训练区清障范围(附件详细坐标系):

?里山湾附近锚地;

?大嵛山以南训练海区(293S);

③福宁湾附近训练海区;

④浮鹰岛以北训练海区(296S);

⑤四礵列岛附近锚地;

⑥西洋、浮鹰锚地及小安水道;

⑦东冲口航道附近;

⑧北茭鼻附近训练海区(297S、298S海区)。

2.地方航道、锚地清障范围:航道、锚地已抛标的,航道清障范围为两侧航标连线外延各150米(按部队要求),锚地清障范围为锚地标连线外延100米;其中城澳支航道以101#-107#标连线外延150米线至城澳侧岸线为清障范围。规划航道、锚地未抛标的,暂以规划图中航道边线外延各150米、锚地边线外延各100米为清障线。

(二)具体内容

1.制止、查处并现场清除新增或存在的占用航道、锚地和军用浮筒等通航水域的采砂、养殖等设施;

2.制止和查处外地养殖设施向三都澳海域迁移行为;

3.制止和查处向通航水域倾倒垃圾和“抛巨石”等违法行为;

4.对巡查发现的在三都澳通航水域沿岸滩涂进行渔排等养殖设施加工和非法修造船行为,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并通报当地政府依法处置;

5.查处三都澳通航水域内船只无序航行、锚泊行为,规范船只航行、锚泊秩序。

四、联合巡查工作机制

(一)开展常规联合巡查执法。联合巡查行动起始阶段要加大巡查密度,每10天巡查一次(2014年10月后视治理情况再作次数调整),由领导小组牵头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海军、边防、海洋、海事、港务按序分别安排船艇巡查。对发现三都澳通航水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通知属地政府立即组织查处。

常规巡查日常路线:礁头–城澳–三屿锚地–官井洋锚地–沿5万吨级航道–盐田锚地–灶屿锚地–漳湾锚地–三都西侧锚地–礁头。实际巡查过程视具体情况由领导小组决定路线变动。

(二)开展属地联合巡查执法。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蕉城、福安、霞浦县(市、区)政府负责每周对本行政管辖区内海域组织开展两次联合巡查执法,市海洋与渔业局配合霞浦县、宁德海事局配合福安市、宁德港务局配合蕉城区做好执法巡查工作,对发现三都澳通航水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刻组织查处并报告领导小组。

属地联合巡查路线:按行政划界对辖区内所有军、民航道、锚地等通航水域进行巡查执法。

(三)开展应急巡查执法。对海上巡查突发事件、军地紧急清障需求或其他紧急情况以及上级要求需开展的联合行动,由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组织实施联合巡查执法行动。

(四)对联合巡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应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五)各辖区属地政府每周将巡查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零报告制度)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经费保障

属地联合巡查执法费用由各成员单位自行负责;宁德港务局2014、2015年度从货港费中安排蕉城区20万元、福安市10万、霞浦县10万用于油料补贴。补助期限暂定2年。

附件:1.海军港外训练区清障范围(WGS-84坐标系);

2.三都澳通航水域军警民联合巡查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

3.三都澳通航水域军警民联合巡查各成员单位

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

4.三都澳水域航道锚地现状、规划图。

附件1

海军港外训练区清障范围(WGS-84坐标系)

1.里山湾附近锚地:

27°00′,120°17′;26°58′30″,120°14′;

26°57′,120°15′;26°56′10″,120°16′38″;

26°57′,120°19′;26°58′,120°19′。

2.大嵛山以南训练海区(293S):

26°55′,120°16′;26°55′,120°34′;

26°44′,120°30′;26°44′,120°12′。

3.福宁湾附近训练海区:

26°48′48″,120°11′6″;26°48′24″,120°12′12″;

26°44′21″,120°11′6″;26°44′45″,120°10′1″。

4.浮鹰岛以北训练海区(296S):

26°43′,120°11′;26°43′,120°20′;

26°36′,120°16′;26°36′,120°07′。

5.四礵列岛附近锚地:

26°42′48″,120°18′30″;26°42′48″,120°24′;

26°38′,120°24′;26°38′,120°18′30″。

6.西洋、浮鹰锚地及小安水道:

26°31′,119°56′;26°26′,120°01′;

26°33′,120°14′;26°38′,120°09′。

7.东冲口航道附近:

26°32′34″,119°48′44″;26°30′04″,119°49′;

26°30′04″,119°50′30″;26°32′37″,119°49′36″。

8.北茭鼻附近训练海区(297S、298S海区):

26°31′42″,120°6′12″;26°29′22″,120°7′54″;

26°29′22″,120°14′54″;26°22′30″,120°6′;

26°22′24″,120°57′;26°22′24″,119°55′12″。

附件2

三都澳通航水域军警民联合巡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职务

人员

组长

陈宜国(市政府副市长)

组长

魏平生(海军温州水警区副司令员)

副组长

周春海(市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

林作丛(市海洋与渔业局执法支队政委)

副组长

兰群峰(市公安边防支队参谋长)

副组长

肖传惠(宁德港务局副局长)

成员

张朝旭(市交通执法支队队长)

成员

李烈寿(林业局党组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成员

林强(市工商局副局长)

成员

张国洋(宁德海事局副局长)

成员

张蕉生(蕉城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

俞道雄(福安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雷大联(霞浦县政府副县长)

附件3

三都澳通航水域军警民联合巡查工作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

联络员

联络员联系方式

传真

1

蕉城区政府

张蕉生(副区长)

苏仰玉(区海洋局主任科员)

13178109299

2827137

2

福安市政府

俞道雄(副市长)

陈子清(福安海洋局局长)

18959319886

6531135

3

霞浦县政府

雷大联(副县长)

王玉明(县海洋局执法大队长)

15859377899

8863776

4

海军温州水警区

魏平生(副司令员)

郑煜(作战科参谋)

13626975197

2843131

5

市交通运输局

张朝旭(市交通执法支队长)

黄维祖

13905935916

2098301

6

市海洋渔业局

林作丛(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政委)

李毅(海监科副科长)

13015809877;2760218

2823614

7

市林业局

李烈寿(林业局党组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陈文杰(市林业执法队长)

13626997896;2882789

2839718

8

市工商局

林强(副局长)

王涛(企监科副主任科员)

13509589588;2918165

2952733

9

公安边防支队

兰群峰(参谋长)

杨哲(边境管理科科长)

13509597065;2923111

2923120

10

宁德海事局

张国洋(副局长)

张明(通航管理处处长)

15506938877

2969115

11

宁德港务局

肖传惠(副局长)

唐铭衍(航管科科员)

15059359601;13859662516

297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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