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莆政办〔2015〕76号
颁布日期:2015-06-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的通知》(闽政办〔2015〕7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下达我市2015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全市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主要指标: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200人,其中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4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新增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30000人。

二、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的配套衔接,探索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落实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项政策,大力发展高技术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加大对就业的资金支持,根据各辖区财力增长情况,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就业资金正常增长机制。

三、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创造各类创业主体良好的营商环境。健全完善覆盖全社会各类群体的扶持创业政策体系,加大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力度,拓宽创业融资渠道,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发挥创业就业倍增效应,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加强各类媒体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四、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建设,加大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扶持,完善全市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不断提高就业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快人力资源配置领域改革创新,实施企业用工调剂计划,多形式服务企业用工。健全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业富余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五、强化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巩固和加强县级人民政府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级人社、经信、财政、教育、民政、住建、农业、物价、工商、金融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能,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交流情况,解决问题。要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六、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促进就业工作指标(具体见附件)分解到所属乡镇(街道),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同时,要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依法对所属的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确保各项就业指标任务的完成。

七、省政府将对各地2014年度就业目标责任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为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市政府委托市就业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对各级各有关单位进行督查考核,请各级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做好总结。

附件:莆田市2015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分解表

http://www.putian.gov.cn/zwgk/zxwjs/szfbwj/201507/t20150703_198055.html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

延伸阅读

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

贵阳市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办法

海口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