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文号:明政文〔2016〕2号
颁布日期:2016-01-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明政文〔2016〕2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支持绿色城市、智慧城市、森林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确保2016年我市通过国家森林城市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践行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和“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的理念,牢牢把握建设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的历史机遇,进一步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将三明打造成为“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生态宜居之城,实现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市直有关单位

市委宣传部:协调好市文明办,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列入2016年文明单位考评内容;牵头协调三明广播电视台、三明日报社,开展创森公益宣传和创森进展动态、创森经验典型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创森舆论氛围。

市教育局:牵头抓好新建校园的绿化;牵头抓好创森宣传进校园,学校师生的创森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抓好2013年以来绿色校园创建的总结,筛选一批精品工程,收集相关佐证材料。

市科技局、科协:收集整理2013年以来综合性科普教育活动情况;收集整理2013以来有关生态建设与管理方面的科研项目经费、科技成果市级以上奖项;牵头抓好2016年科技科普周等全市综合性生态科普宣传活动。

市经信委:抓好2013年以来绿色开发区建设情况总结,筛选一批精品示范点,收集相关佐证材料;牵头抓好省级以上开发区内部道路绿化,确保道路林木绿化率达90%以上。

市财政局:负责提供2013年以来全市用于造林绿化、美丽乡村建设、青山挂白治理、生态市、园林市、水土流失治理、河流整治等相关公共财政预算证明资料。

市国土局:提供三明市域最新高分2号或3号卫星影像图;抓好2013年以来青山挂白治理的总结,收集相关佐证材料;牵头抓好城区周山开挖山体和弃渣、弃土场等生态修复,重点抓好市区万达广场、碧桂园、水舞半山郡、山水御园、宏宇花园、翡翠城等小区绿化提升及周山开挖山体和梅列洋山、三元南乾弃土场生态修复。

市环保局:抓好2013年以来国家生态市及生态模范城建设情况的总结,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牵头抓好2016年环境保护日、湿地日等生态科普宣传活动。

市住建局:抓好绿色城市、绿色乡镇和郊野公园建设情况的总结,筛选一批精品示范点,收集相关佐证材料;提供美丽乡村建设的相关资料;牵头抓好城区增绿添彩,确保三明市城区绿化覆盖率均达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11平方米以上;牵头抓好高速、高铁与主城区连接线林带、城区行道树断带补齐,确保三明主城区街道树冠覆盖率达25%以上;牵头抓好城区2013年以来新建地面停车场的绿化,确保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0%以上;牵头抓好城市森林土壤保育,利用木质材料等有机覆盖物覆盖裸露地表,做到黄土不见天;推进东新六路体育馆周边绿化提升、下洋吊桥西江滨绿化。

市交通运输局:抓好2013年以来绿色通道建设情况的总结,筛选一批精品示范点,收集相关佐证材料;牵头抓好国省道、县乡道绿化,确保道路林木绿化率达90%以上;重点抓好205国道过境线、尤溪经管前至沙县、沙县经富口至夏茂、将乐南口至泰宁等道路绿化。

市农业局:抓好2013年以来绿色乡村建设的总结,筛选一批精品示范点,收集相关佐证材料。

市林业局:全面总结2013年以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推出几条创森精品示范走廊;牵头抓好造林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灾害防控、森林经营、用材林及笋竹基地建设、林业生物产业建设、兴林富民、海峡两岸林业合作示范、生态文化等工程建设,打造一批精品示范点;进一步提升仙人谷国家森林公园、金丝湾生态走廊等林业林业科普基地、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市水利局:抓好2013年以来水岸绿化、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总结,筛选一批精品示范点,收集相关佐证材料;牵头抓好2016年世界水日等生态科普宣传活动。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推进万寿岩遗址公园建设;落实三明广播电视台、三明日报社,开展创森公益宣传,加大创森宣传报道力度。

市城乡规划局:提供城市总体规划相关资料。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发挥群团组织优势,配合科技、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抓好全市综合性生态科普宣传活动。

三明军分区:抓好2013年以来绿色军营工作总结,筛选一批精品示范点,收集相关佐证材料。

市城投公司:推进徐碧铁路桥西江滨和三明南站绿化。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抓好2013年以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情况的总结,筛选一批精品示范点,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森宣传,确保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抓好近3年新建、改建、扩建的国省道和县乡道绿化,确保道路林木绿化率达90%以上;抓好省级以上开发区内部道路绿化,确保园区道路林木绿化率达90%以上;抓好城区道路绿化带断带补齐,确保城区街道树冠覆盖率25%以上;抓好新建大型地面停车场绿化,确保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0%以上;抓好环城周山生态修复,确保青山挂白治理达100%;抓好城市森林土壤保育,用木质材料等有机覆盖物覆盖裸露土壤,做到黄土不见天。抓好城市公园和郊野公园的树木挂牌和生态科普宣传。

梅列区:重点抓好205国道过境线梅列段和城市快速通道两侧山体彩化提升,以及梅列贵溪洋至洋溪公路的绿化断带补齐、提升,打造成通道绿化示范段;提升梅列金丝湾森林公园基础设施、科普设施建设。

三元区:重点抓好205国道过境线三元段两侧山体彩化提升,以及三元岩前至星桥公路的绿化断带补齐、提升,打造成通道绿化示范段;提升文笔山森林公园、格氏栲森林公园基础设施、科普设施建设。

永安市:重点抓好永安城区至上坪公路,以及竹天下经霞鹤村至蝶泉湾段道路绿化断带补齐、提升,打造成通道绿化示范段;提升永安龟山公园、东坡郊野公园、万竹山公园基础设施、科普设施建设;抓好永安城市慢道绿化提升,打造成城市公园绿化示范点。抓好高速公路与主城区连接线林带提升。

明溪县:重点抓好省道204明溪至将乐段绿化补植提升,以及沙溪梓口坊至夏阳公路的绿化断带补齐、提升,打造成通道绿化示范段;提升明溪雪峰山森林公园基础设施、科普设施建设;抓好高速公路与主城区连接线林带提升;抓好红豆杉产业园、明溪河滨公园绿化提升,打造成城市公园绿化示范点。

清流县:重点抓好嵩口至李家公路的绿化断带补齐、提升,打造成通道绿化示范段;提升清流九龙公园基础设施、科普设施建设;抓好城区高速公路与主城区连接线林带提升及道路绿化带断带补齐;抓好清流苏区广场绿化提升,打造成城市公园绿化示范点。

宁化县:重点抓好湖村至泉上公路的绿化断带补齐、提升,打造成通道绿化示范段;提升宁化滨河公园、体育公园、南山公园基础设施、科普设施建设;抓好高速公路与主城区连接线林带提升;抓好宁化塔山公园绿化提升,打造成城市公园绿化示范点。

建宁县:重点抓好县城至濉溪镇高峰村公路的绿化断带补齐、提升,打造成通道绿化示范段;提升建宁东山公园基础设施、科普设施建设;抓好高速、高铁与主城区连接线林带提升;抓好建宁双灵山公园绿化提升,打造成城市公园绿化示范点。

泰宁县:重点抓好泰宁至将乐南口、县城至上清溪2段公路的绿化断带补齐、提升,打造成通道绿化示范段;提升泰宁金湖体育休闲公园基础设施、科普设施建设,对林木稀疏地块补植野鸦椿等优良乡土树种;抓好高速、高铁与主城区连接线林带提升;抓好泰宁明清园亲水公园绿化提升,打造成城市公园绿化示范点。

将乐县:重点抓好省道204将乐至明溪段,以及将乐南口至泰宁、县城至光明2段公路的绿化断带补齐、提升,打造成通道绿化示范段;提升将乐天阶山森林公园、上河洲公园科普设施建设;抓好高速、高铁与主城区连接线林带提升;抓好将乐火车站广场绿化提升,打造成城市公园绿化示范点。

沙县:重点抓好机场高速沿线绿化,省道304沙县经管前至尤溪段和沙县经富口至夏茂段,以及高砂至郑湖段绿化断带补齐、提升,打造成通道绿化示范段;提升沙县体育公园、淘金山公园科普设施建设;抓好高速、高铁与主城区连接线林带提升;抓好沙县水南河滨公园建设,打造成城市公园绿化示范点。城市快速通道沙县段两侧山体彩化提升。

尤溪县:重点抓好省道304尤溪经管前至沙县段、西城至新桥公路的绿化断带补齐、提升,打造成通道绿化示范段;提升尤溪文公山公园基础设施、科普设施建设;抓好高速、高铁与主城区连接线林带提升;抓好尤溪紫阳公园绿化提升,打造成城市公园绿化示范点。

大田县:争创省级森林县城;重点抓好省道306大田至三明段,以及石牌至屏山公路的绿化断带补齐、提升,打造成通道绿化示范段;提升大田白岩山森林公园、象山公园科普设施建设;抓好高速公路与主城区连接线林带提升;抓好大田兴田路滨河绿地提升,打造成城市公园绿化示范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创建任务和创建重点,制定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并细化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于1月底前报市创森办。各责任部门要制定考评方案,对创建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市政府和市创森办。

(二)多方筹措资金。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也要安排专项经费。积极争取国家及省上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绿化、水土保持、流域治理、农业综合开发、城市建设等项目资金,捆绑使用。继续抓好林木绿地认建认养,创新和丰富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倡导购买碳汇履行植树义务,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共建的良好局面。

(三)提升创建水平。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要与城镇发展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相衔接。林业、园林部门要切实加强技术指导,把好规划设计关、苗木准备关、造林绿化关和抚育管护关,鼓励多种带土球的绿化大苗、多种容器苗、多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多种采种化树种,高起点、高标准地推进创森工程建设。

(四)加强督查考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每半月度(15日、30日)向市创森办上报创森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市监察、效能部门要组织开展创森专项督查,对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将予以批评问责,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三明市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重点工程表

http://xxgk.sm.gov.cn/rmzfbgs/sms/zfxxgkml/gjbh/201601/t20160121_325761.htm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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