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甘政办发〔2015〕37号
颁布日期:2015-04-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5〕3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省委省政府决定,2015年集中力量为民办好10项27件实事。目前,《2015年城乡居民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2015年扶持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2015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政府补助标准实施方案》等27件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5年城乡居民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劳动者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城乡居民持续稳定增收,在整合现有培训资源的基础上,开展城乡居民职业技能培训。

二、实施对象

对具备初、高中学历的应、往届“两后生”开展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对有意愿参加技能培训的农民开展3个月左右短期技能培训;对城乡妇女开展“陇原巧手”手工编织技能培训。

三、目标任务

(一)对25万“两后生”开展2—3年的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其中: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负责对12万名“两后生”(含2014年招收的继续接受第二年培训的6万名“两后生”)实施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省扶贫办负责对贫困地区13万名“两后生”(含2014年招收的贫困地区继续接受第二年培训的6.5万名“两后生”)实施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

(二)省人社厅负责对4万名农民开展3个月左右的短期技能培训(主要开展有关劳务品牌项目培训)。

(三)省妇联负责对10万名城乡贫困妇女开展“陇原巧手”手工编织技能培训。

四、工作要求

项目分层次实施,对参加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的纳入全省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对参加3个月左右短期技能培训的,由各有关单位申报,省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选择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有关劳务品牌项目培训。

五、工作进度

3月,完成计划方案,安排部署工作。

4月,下达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两后生”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招生计划,分解下达农民短期技能培训计划。

9月底前,完成农民短期技能培训并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11月底前,完成“两后生”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招生工作。

六、资金筹措

(一)资金来源。“两后生”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和农民短期技能培训,由全省就业专项资金和全省扶贫资金安排,约2.94亿元。“陇原巧手”手工编织技能培训由省级财政妇女工作专项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安排1000万元资金。

(二)资金使用。对2015年全省参加职业技能学历教育的12万名“两后生”(含2014年入学继续接受第二年培训的6万名“两后生”),按每人每年1000元核算,需资金1.2亿元。贫困地区10万名“两后生”(含2014年入学继续接受第二年培训的贫困地区6.5万名“两后生”),按每人每年1500元核算,需资金1.5亿元。对4万名农民开展3个月左右的短期技能培训,按每人培训补助600元核算,需资金0.24亿元。对10万名城乡贫困妇女“陇原巧手”手工编织技能培训,按人均培训补助100元核算,需资金1000万元。

七、保障监督

(一)扶贫资金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行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采取“钱跟人走”的办法,由承担培训任务的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生源县扶贫办、财政局核实报账。

(二)就业专项资金采取分级拨付。由承担培训任务的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学生入学后,根据本方案就业专项资金补助对象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造册申报,经省人社厅审核后,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省、市财政分级拨付。对3个月左右的短期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的拨付办法,由省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商省财政厅制定。

(三)由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妇联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其中,省人社厅牵头对技工院校“两后生”及3个月左右的农民短期技能培训工作进行考核,省教育厅牵头对中等职业学校“两后生”培训工作进行考核,省扶贫办牵头对贫困地区“两后生”培训工作进行考核,省妇联牵头对“陇原巧手”手工编织技能培训工作进行考核。

八、工作责任

牵头单位:省人社厅。

协作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妇联。

实施单位: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

2015年扶持1万名普通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预计达13万余人,总量压力进一步增大。为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企业就业,省政府将继续实施扶持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

二、总体目标

全省选拔招聘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和到基层企业服务。其中,基层事业岗位4900名、基层企业岗位5100名。具体任务为:通过统一考试,招录4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幼儿园等学校任教(含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安置80名优秀退役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录300名医学类(含护理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录300名畜牧兽医、农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畜牧兽医、农技推广等涉农岗位工作;招录300名旅游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岗位工作。通过双向选择,引导5100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市州和县市区所属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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