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2〕91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安顺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安顺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1-201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2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10号)精神,确定我市“十二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自2007年以来,我市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国务院颁发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和省、市相关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了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推进了一批科普基础工程建设,努力推动公众科学素质的提升,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总体上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仍有待加强。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及《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决定》(黔党发〔2011〕27号)、《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12〕3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加快推进“三化”同步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大力提升广大公民的科学素质,对于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和普及在“十一五”基础上有显著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基本建成,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3%。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深入贯彻落实。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主题,重点宣传低碳生活、防灾减灾、创新创造、公共安全、身心健康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推动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促使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水平有显著提升,城乡居民之间、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居民之间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不断完善,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和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逐步发展壮大,促进基本科普服务的公平普惠,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创新。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完善,资源集成和有效利用得到加强,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初步建立。动员激励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各方面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联合协作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三、重点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内容,使未成年人不断提高科学认知水平,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着力提升中小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使中小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研究活动的过程,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与兴趣。

——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为农村未成年人特别是女童和留守儿童提供更多接受科学教育和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他们独立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引导未成年人形成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树立科学意识、崇尚科学精神,养成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

措施:

——推进学前教育阶段科学启蒙教育。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利用身边事物与现象,通过游戏、活动等方式,培养幼儿在科学领域的认知兴趣和探究欲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构建、完善科学教育的课程体系和评价、考试制度,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实施科学课程新的课程标准,提高科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

——推进高中阶段科学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开设科学教育选修课,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通用技术、信息技术教育课程的教学质量,支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

——开展丰富的校内、外科学教育活动,扩大参与面和影响力。发挥科研院所、大专院所及各种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等活动。鼓励学生进实验室动手做科研,参加科学调查体验。以市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为重点,组织开展各类科技竞赛,提高各类科技竞赛质量。开展科普大篷车进校园、校园科技周、学校科技艺术节等活动。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科普活动。

——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在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活动中,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教育。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等活动,鼓励学生进行小制作、小发明、小创造,组织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演练,设立科普教育长廊、板报,营造师生自由讨论的文化氛围。

——发挥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鼓励中小学校利用家长会、学校联系会等形式,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育儿观念、方法给予指导,提高其科学育儿水平。鼓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进行科学实践活动提供条件,引导其广泛接触自然、社会,培养亲近自然的情感。

分工: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农科所、市社科联、市妇联、市科协。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保护耕地、发展循环农业、建设生态家园、应对突发事件、倡导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科普宣传教育,促进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提高农民掌握和运用先进实用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致富的能力,并将普及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以及适应现代科学文明生活的能力。

——提高农村妇女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措施:

——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大力开展面向农民的科学教育活动,建立适应需求的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四在农家”创建活动,并增加其科技含量,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发挥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等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

——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的创业、创新和创造能力。结合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民创业培训、绿色证书培训、星火科技培训、“科技致富二传手”培训、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多渠道加大培训力度。

——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围绕农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清洁能源、农机维修等,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企业岗位实际要求,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培训或定岗培训,使其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或达到上岗要求;对农村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增劳动力,鼓励其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民,要组织其开展创业培训,加强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后续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支持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依托农村成人文化教育机构和农村中小学开展农村社区教育。

——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农村科普活动,提高农民健康生活能力。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总结推广科技特派员、科技入户、科技咨询服务站、科技专家和致富能手下乡、科教兴村、科普惠农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常下乡,常在乡”的长效机制。开展“环保进农村”活动,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节约资源和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等宣传,开展反对封建迷信、反对邪教、远离“黄赌毒”等科普宣传活动。

——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项目、农村清洁工程、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等惠农工程。加强农村基层科普队伍和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工作队等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科普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和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等创建活动,推广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先进经验。

——健全完善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建设农村基本科普公共服务体系。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乡镇企业等发展农村基层科普组织。继续加强“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对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骨干农民和科技示范户、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以及农村各类实用人才开展科普工作的培训,重点加强对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发挥乡镇科协、村科普小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在农技服务中的作用,组织专家咨询服务和志愿者队伍,发挥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科普宣传、科技咨询服务作用,形成动员科技人员为“三农”服务的有效机制。

——加强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农业科普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民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农民的科学素质。

分工:

——牵头部门:市农委、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扶贫办、市农科所、团市委、市妇联。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广泛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措施:

——加强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大专院校和成人教育课程及培训教材,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促进用人单位加强科学素质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

——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健全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培训制度。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中国青年就业创业行动,深化进城务工青年订单式技能培训项目,组织“青年技能训练营”,鼓励青年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激励妇女岗位建功成才,共同发展。“十二五”期间,全市城乡统筹培训达到10余万人次。通过实施工业人才队伍建设“四大工程”、搭建工业人才信息和服务“三大平台”,推动工业人才规模、结构和管理机制实现突破,人才素质、能力明显提升,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和科学素质的全面提升,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开展日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结合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充分发挥企业科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举办面向职工的专题讲座,组织职工技能竞赛和同业技术交流,广泛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等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组织专家团队深入民营经济企业和国有大型企业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送科技活动,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继续推进职工书屋建设工程的实施,为广大职工(农民工)搭建读书自学、提升素质的平台。到“十二五”末,建设国家级职工书屋示范点7个、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75个。在企业内部刊物、广播、闭路电视、局域网络上开办科普专栏,设立科普橱窗,充分利用有关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设科普宣传阵地。加大面向科技工作者的健康知识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心理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

分工: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安全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市、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民宗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农科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将提高科学素质贯穿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评价全过程,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执政的能力,增强公务员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措施:

——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要求,按照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部署,落实各级各类干部培训规划,突出重点对象,对市县党政领导、各级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科技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按照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在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干部经济建设能力提升“4515”培训计划,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能力和素质。

——在学习型机关建设中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为载体,强化培育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将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战略思想以及科技发展规划作为重要内容。在组织培训、自主选学和在职自学中,强化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学习。

——在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制定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监测、评估体系。

——各类干部培训院校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市委党校、安顺行政学院等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将科学素质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并根据科技发展状况和干部培训需要不断加以改进。

——举办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组织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作专题科普报告。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普基地、科研场所等进行参观学习,开展各种科普实践活动。

——加大宣传力度,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营造良好氛围。督促、指导新闻单位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宣传工作的意见》,大力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树立一批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典型。报刊、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多创办有关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专题、专版、专栏。

分工: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局、市社科联、市农科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推动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升自身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发展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措施: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把科普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发挥社区教育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服务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面向老年人、妇女、少年儿童开展科学生活、安全生活、健康生活等宣传和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资源,通过网络获得有益知识,拒绝不良信息。面向新生代农民工开展提升自身素质、适应城市生活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提升社区科普能力。充分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加强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街道科协、科普协会,社区科普小组、社区科普宣传员科普志愿者等组织、队伍建设。开展科普示范街道、社区、楼宇、家庭等创建活动。

——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有效整合社区内及周边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学会、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和部队积极参与社区的科普活动。

分工: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民政局、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农科所、市社科联。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

——加强教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措施:

——建立科技界和教育界合作推动科学教育发展机制。动员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专家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师培训。

——加强高校科学教育与培训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和企业事业单位管理者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提高辅导员的科学素质和能力。

——加强科学教育研究,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更新课程内容,以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

——增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育功能。

——利用高校科技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鼓励和支持科普场馆、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构建不同职业、不同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对广大中小学教师进行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崇尚科学、爱岗敬业、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要为人师表,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树立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和学生观。把育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主动发展、个性发展。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教育教学实践成果,拓宽知识视野,增强知识储备,深化学科专业知识,更新知识结构。通过培训,使中小学教师了解学科专业发展动态,提高知识素养和学科知识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的提高。

——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指导下,努力探索、创新课堂教育教学模式和方法,探索采用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改进课堂教学组织方式,加强团队合作研究,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以新的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强化和创新备课、说课、上课、观课、议课后反思、学情分析、考核评价及课题研究等基本技能;提高教师指导学生有效学习的技能,引导学生课堂上倾听、思考、提问、交流等能力;提高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

分工: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民委、市农委、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农科所、市社科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任务:

——繁荣科普创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资源开发。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时代发展脉搏,适应国家、社会和公众的需要,注重科学与艺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结合,创作开发一批优秀科普作品。

——集成科普资源及信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基本科普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促进科普资源开发、集散和服务的社会化,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作用,积极推动科普产业发展。

措施:

——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以评奖、作品征集、资助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

——创造条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积极推进科研项目成果的传播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政府重大工程项目、科研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创新成果的社会关注度和知晓率。积极探索将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充分发挥科技社团联系科技工作者及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单位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

——加强科普展览、教育、活动资源的开发、集成与共享。推进主题科普展览巡回展出,推动展览和展品在各类科普场馆、设施、服务机构之间交流。鼓励科普资源承包开发,集成各种科普展览、教育和活动资源,供活动中心、图书馆、文化馆、科普活动站等场所和学校、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共享使用,为其开展科普工作提供公共指导和服务。促进科普展教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教学、综合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相衔接。

——利用数字图书馆等科普网站,组织开展“百万公众网络学习工程”等网络学习活动,促进优质科普资源社会共享。

——引入市场机制,推动科普产业发展。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引导、优化和调节作用,推动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集散和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制定科普产品技术规范和设计制作机构资质认定办法等,促进科普产业的良性发展,逐步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

分工: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民宗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委、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农科所、市社科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文联。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任务:

——加大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力度。

——提升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质量。

——深入开展“百万公众网络学习工程”活动。

措施:

——安顺人民广播电台、安顺电视台、安顺日报开辟专栏、专题节目,增加播出时间和出版频率,定期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宣传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反映科技动态,促进科学技术的传播和普及。

——以“网络科普”为重点,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

——做好“科普大篷车”签约播出,开展好科技部“20部科普影片”的播放工作。

——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完成6.0654多万座直播卫星地面接收站建设,使6.0654多万户农户和26多万农民群众通过直播卫星方式看到电视听到广播,不断提高农村广播电视服务水平。

——充实科技宣传报道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推动媒体与科技社团交流互动,提升从业人员的科学素质,提高媒体客观准确报道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科技背景的社会热点话题以及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深入推动,广泛宣传,进一步开展“百万公众网络学习工程”活动,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分工: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民宗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社科联、农科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任务:

——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形成较为合理的整体布局。

——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能力,增加公众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

——基本建立科普基础设施长效发展保障体系。

措施:

——贯彻落实国家《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08-2010-2015年)》,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各地基本建设规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投入。

——推进市科技馆立项。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各具特色的科技(科普)场馆。

——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十二五”期末,我市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达到5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达到10个。推动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面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培训基地、文化宫等增加科普教育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或流程,设立专门科普场所。引导、推动各类活动中心、培训基地、文化宫等增加科普教育功能。引导景区、公园、活动中心、培训基地等公共文化设施、活动场所强化科普教育功能。

——加大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力度。推动三分之一的县(区)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在四分之一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科普活动站(室),不断拓展科普服务能力;科普画廊(宣传栏)覆盖五分之一的社区和行政村,宣传内容每年更新6次以上。加大科普大篷车配置工作力度,力争科普大篷车各县区1辆。在有条件的中小学、社区要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分工: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厅、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建立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工作队伍。到2015年,全市科普人员总量达到1万人,其中,专职科普人员1000人,兼职科普人员9000人(含注册科普志愿者5000人)。

——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科普管理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措施:

——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基层科普组织人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业务骨干、农村科技带头人和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以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发展和壮大科普员队伍,向群众传递科技信息,组织群众参与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函大等,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发挥农村科普示范户、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骨干等科普带头人的示范作用。

——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结合科技教育卫生法律四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等活动以及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科技团体、社区科普大学等,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鼓励学校、学会、科研机构、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企事业单位和部队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交流协作机制。

——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和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

——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形式,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吸引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学生、在职科研人员、传媒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在组织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和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的展教活动过程中,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的作用,为其提供参与科普实践的机会。

分工: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委、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农科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十一)完善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机制建设

任务:

——建立健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机制。

措施:

——完善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建设好专职和兼职两支科普工作队伍。出台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科技、教育、传媒等社会各界以及大学生、离退休工作者等社会群体参与科学素质建设,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建立科研与科普密切结合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相应增加科普任务的措施与办法。将科普工作作为科技创新任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推动大型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在立项时增加相应科普教育任务,验收时对科普效果进行评价。推动承担市级科技项目的科研团队、企业、高校和广大科技专家在科研与科普工作的结合上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为广大科技工作者作出表率。

——强化科普投入和产业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科技场馆等公益性科普设施基本建设和运行维护投入。落实国家对捐赠公益性事业的税收政策,广泛吸纳民间资金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贯彻落实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推动科普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健全监测评估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全市科普统计工作,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逐步将科学素质工作纳入业绩考核内容,对各地各部门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

分工: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厅、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扶贫办、市社科联、市农科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按照《科学素质纲要》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市科协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各地人民政府结合实际,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二)工作制度

——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情况汇报,总结上一年度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部署当年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贯彻落实省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加强与各级各部门间的工作联系和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情况。

(三)保障条件

——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和科普经费投入,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十二五”期末,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科普专项经费,达到人均0.30元以上,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也应安排相应的科普专项经费用于开展科普工作,并建立随年度财力增长,稳步提高科普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对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强化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研究和经验交流。各成员单位要在本系统内开展督促检查,做好工作总结。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大力宣传科普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四)进度安排

——制定启动。2012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组织制定2011-2015年11项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共同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责任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配合,把科学素质工作与本部门职能工作有机结合,纳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本系统开展科学素质工作的指导。各地政府要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十二五”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本地“十二五”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

——深入实施。2012-2014年,继续完善联合协作等工作机制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相关措施,切实推进11项重点任务深入开展。

——总结评估。2015年,对“十二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研究制定“十三五”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

延伸阅读

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

贵阳市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办法

海口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