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区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区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文号:毕署办通〔2010〕209号 |
|---|---|
| 颁布日期:2010-12-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区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0〕209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有关部门:
经商务部批准,我区被列入全国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试点单位。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完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的通知》、《商务部关于做好完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开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试点工作,深入探索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规律,改革和创新商务行政执法体制,努力解决当前执法中存在的执法力量分散、执法不规范等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商务职能为目的,在商务领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实施商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强化综合监管职责。
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引导为主,处罚和宣教相结合;坚持权责统一,明确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坚持改革创新、统一指导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多方联动,综合治理,形成执法合力。
目标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建立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熟练,执法公正的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建设队伍,实行“统一领导、综合执法、集中处罚”,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进程。通过强化商务行政执法,使有关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整合执法资源,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通过整合、归并、充实现有力量,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代表贸易部门统一行使生猪屠宰、特许经营、报废汽车、酒类流通等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
(二)优化人员结构,提升执法能力。充实熟悉法律、管理等方面专业人才,优化执法队伍人员结构;全面实行持证执法制度。对没有证件人员,要核定身份,积极申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对不符合执法资格要求的人员安排全面清理;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及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思想业务素质;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快速检测、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提高调查取证及检测能力。
(三)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和步骤,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建立健全内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案件统计数据报送制度,统一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填制方式,加强执法文书档案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规定分解执法职权,严格追究违法行政责任。
(四)健全举报投诉体系,完善社会参与渠道。开通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配备必要的举报投诉工作设备,建立相应的举报投诉案件流转、督办机制及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事务,开展举报投诉、预警、咨询服务,形成有效、全方位覆盖的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积极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执法机构。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是节约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行署成立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商务局。财政部门要给予资金上的支持,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二)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畜牧、物价、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联系,探索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执法协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确保当罚则罚,当刑则刑,提高执法水平。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执法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学习商务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理念;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