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府办事指南等内容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毕府办发电〔2015〕92号
颁布日期:2015-06-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府办事指南等内容的通知

毕府办发电〔2015〕92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相关单位:

共3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第一次全省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3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4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服务和政府其他办事事项的办事指南公开,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报等编制工作,加强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填报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服务和政府其他办事事项的办事指南

(一)市直实施行政许可审批(21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30项)和行政服务事项(158项)的有关单位(附件1,可登陆毕节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栏目下载,网址:www.bijie.gov.cn),要按照国务院办厅对政府办事指南须公开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机构、服务对象、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联系电话、附件下载和注意事项等13个基本要素(附件2)的规范要求,认真对照各自的办事事项,梳理填报对应事项的办事指南内容。

(二)市直具有其他公共服务办事事项职责的单位,要对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附件3),按13个基本要素(附件2)的要求,认真填报对应事项的办事指南内容。

二、编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报及制度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切实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本单位职能职责,编制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上年度年报,制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同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开。

三、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精心组织和认真安排填报,严格按照对应事项和13个基本要素的要求,做到“一事一指南”,对每一项内容要准确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漏报瞒报。

(二)若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服务事项与其他公共服务办事事项有重叠的内容只填报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即可。

(二)各单位填报的办事指南内容及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上年度年报和相关制度务必于2015年6月26日前以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附件1:市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服务目录.rar

附件2:政府办事指南内容填报表.doc

附件3:公共服务办事事项目录.doc

http://www.bijie.gov.cn/UpLoad/2015/6/17/5d2d1a68-30d6-4cf7-a857-5f05f8e314e0.rar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

(联系人:肖东袁林,电话〈传真〉:0857-8638410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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