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同意并转报贵阳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自我评价报告的函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文号:筑府函〔2015〕71号
颁布日期:2015-05-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同意并转报贵阳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自我评价报告的函

省财政厅:

2011年,贵阳市被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全国首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在贵厅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市顺利通过了国家考核组2012年和2013年的年度考核。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奖励资金分配和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建〔2013〕926号)要求,我市认真对示范期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开展了自查,形成了《贵阳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自我评价报告》。现报请贵厅审定,如无不妥,恳请转报财政部。

附件:贵阳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自我评价报告(略)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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