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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 文号:市府发〔2012〕8号 |
|---|---|
| 颁布日期:2012-02-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六盘水月照机场建设秩序管理的通告
市府发〔2012〕8号
六盘水月照机场是国家民航局“十一五”规划建设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也是贵州省“十一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项目之一,机场建成通航后将极大提升六盘水市对外开放形象。为维护机场正常的建设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特作如下通告: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机场建设期间未经项目业主和项目施工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擅自进入机场建设区域进行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活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机场建设区域内阻工、堵路、拉电关闸、破坏施工设备;不得强行承揽工程、强装强卸强运;不得寻衅滋事,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施工秩序。
三、严禁在机场建设范围内及周边私挖滥采、盗窃哄抢矿产资源。
四、未经许可,非施工机动车辆严禁进入施工区域、严禁占用施工用道。
五、机场建设区域属开放性施工场所,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禁在机场施工区域(含红线外临时征用地、施工爆破作业非安全区域以及临时指定标识的非安全区域)内及周边进行放牧、耕作、滞留等与机场建设无关的活动。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视情节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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