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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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1-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3〕14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黔东南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1月19日
黔东南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进入冬季以来,天气逐渐转冷,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增多,城乡“小火亡人”火灾、农村“火烧连营”火灾和较大以上火灾高发,火灾形势不容乐观。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10·31”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黔消委〔2013〕1号)精神,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十八届三中全会、“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安消防、公安机关有关警种相互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确保今冬明春,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州不发生较大及亡人火灾,保持全州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的领导,州人民政府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潘亮为组长;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冰,州公安局副局长、州消防支队队长傅勤勇为副组长,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挥调度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专项会议,对本辖区、行业系统进行部署、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州消防支队,由州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吴宇仕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火灾防控工作的日常事务,主要是收集统计报表,通报阶段性工作情况,拟写工作总结,编发工作简报等。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
(一)制定方案、安排部署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的实际和火灾形势,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周密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2.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及监管单位的火灾特点,制定本部门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周密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摸底排查、落实整改阶段(11月21日至2014年3月10日)。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火灾隐患摸底排查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开展联合检查,对检查的场所及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造册。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和指导该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2.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并督促整改,每月向本级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排查整治情况。
(三)验收考核阶段(3月11日至3月18日)。
州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验收考核。对专项行动成效明显、火灾形势稳定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通报表扬;对专项行动不力、动作迟缓、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问责。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总结表彰阶段(3月19日至3月25日)。
各县(市、区)在全面摸底过程中,要注意总结此次活动经验教训。州政府也将根据验收考核结果,总结经验教训,并对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一是开展50户以上木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民族旅游村寨和文物古建筑。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对所有村寨进行一次地毯式大检查。农村消防安全实行“八个必查”,即:必查消防水池(高位水池)是否有水;必查消防管网是否正常,能否正常使用;必查消防机动泵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明确专人养护;必查是否有柴草乱堆乱放;必查“弱势”群体人员是否落实监护人;必查是否落实鸣锣喊寨和值班守护制度;必查生产生活用火是否安全,取暖用火是否存在隐患;必查驻村干部和村干部是否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等。二是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组织。必须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责任人,重新核实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确保义务消防队员在位,杜绝有名无实的情况,制订灭火预案,按预案组织开展灭火演练。三是全面实施“户户联防”。组织村民每天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让群众互相监督,使火灾隐患呈现出来,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限期整改。四是加强指导。消防部门要指导各乡镇及派出所开展好农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及时跟踪督察,确保乡镇及派出所消防工作抓实、抓出效果。
(二)加强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全面组织一次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农村大村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建筑、“九小”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交通和通讯枢纽、电力企业、新闻单位、重要物质仓库、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排查一遍重点单位,检测一遍建筑消防设施,查处一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确保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灭火疏散演练率均达到100%。工作中严格做到“六个必查”(即: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和“六个一律”(即:违法施工和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止营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停业整改;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公共娱乐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停业整改;公共娱乐场所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爆竹)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责任体系,抓好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委会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明确基层乡(镇)长,办事处主任,街道社区干部,公安民警、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的消防工作职责。以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验收合格率11月达到45%,以后每月增加5%的标准,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办、农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认真开展农户(住户)用电安全检查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方针,全力抓好电器线路及设备的消防安全。一是供电部门要明确农村抄表员在深入农户抄表时,同时对农户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对电线老化、乱搭乱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的,给予断电;二是工商、质监、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开展电取暖设备联合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群众使用合格的、安全的电烤箱、电热毯等电取暖设备。
(五)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紧盯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各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在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当晚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六)认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以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作为目标,结合冬、春季防火工作特点,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掀起消防宣传工作热潮,着力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一是扩大消防安全宣传覆盖面。公安消防部门要制作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和消防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开办专题专栏,报道工作动态,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同时要发动新闻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要充分发挥“96119”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热线的作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及时依法查处、按时反馈处理结果,保障公民的消防安全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强化居民用火用电消防安全意识。各地应在电视台制作一期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专题电视节目,重点宣传好用火、用电安全常识,尤其是使用碳火、电烤箱、电热毯等取暖时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必须做到人离火灭、人离电断(拔掉插头),切实提高群众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意识。
(七)加快电改工作进度,确保电改工作顺利完成。电改工作是经过反复调研论证,作为我州预防火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及农村消防电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集中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农村消防电改工作进度,确保电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此项工作是州政府统一部署,是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我州火灾形势总体平稳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各部门要积极与消防部门配合,不得推诿,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二)依法整治,强化服务。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决依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逐级上报,并根据规定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发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配合专项行动,把握舆论导向,大造宣传声势,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违法行为要实施跟踪报道,坚决予以曝光。同时,要把加强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要树立“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指导思想,不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完善有关制度,进一步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的长效机制。
(四)注意总结,及时反馈。各县(市、区)要及时向州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发现的问题,做到边总结、边巩固、边提高。
(五)强化督查,责任倒查。要分级成立火灾防控工作督察组,对各县(市、区),乡镇、村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有关领导和人员,要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对不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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