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三府办〔2015〕120号
颁布日期:2015-05-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部署,结合三亚市2015年十大为民办实事事项工作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市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解决我市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为目标,依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快改善我市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要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突出本地特色,统筹规划,不断提高农村住房防灾避险水平。

2.坚持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的原则。立足当前各区、管委会自然地理条件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充分考虑困难群众承受能力,优先帮助居住条件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农户改造建设防风抗震、经济安全的住房,切实改善群众的住房条件。

3.坚持政府引导、农户自愿的原则。在政府政策指导和资金扶持的同时,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户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尊重其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政府扶持农户对危房进行改造,坚持政策公开、申请审核程序公开、审批结果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并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二、实施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三亚市撤镇设区行政管理变化,市政府决定重新调整三亚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岳进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铁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黄海雄市规划局局长

程春满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王瑜市财政局局长

杜光讯市民政局长

何世刚市水务局局长

陈向奋天涯区政府区长

周俊吉阳区政府区长

陈明海棠区政府区长

蒲慧芳崖州区政府区长

周月霞育才生态区管委会主任

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铁明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和抽调人员具体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市危改办的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指导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包括任务资金安排、协调各项事宜安排、检查、监督改造工作的落实情况等。市属各相关单位要指派一名工作联络人协调日常工作,联络人员名单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8689355,88689393)。

各区、管委会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责任单位,要相应成立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区、管委会领导为负责人,落实具体管理部门。为方便群众咨询和办理危房改造事宜,办公场所应悬挂“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指示标牌。区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主要负责改造对象的审核及改造农户的审批;组织村民会议民主评议;改造对象信息的公示;与农户签订改造协议;改建房屋质量监管;竣工后验收;资金拨付及资金使用监管;农户档案信息的建立和录入等职责。

(二)改造任务安排

201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下达三亚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00户。根据三亚市农村住房实际和农户要求,2015年市政府决定扶持完成D级农村危房改造600户(民政扶持对象80户,残疾人家庭70户)。其中天涯区75户,吉阳区50户,海棠区50户,崖州区75户,育才生态区管委会350户。

(三)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各区、管委会要根据市政府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安排,5月底前分别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分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和工作措施等。同时,实施方案还应包括申请条件、审批程序、报建程序、完工时间、质量标准、监督检查、档案资料、补助资金标准及拨付条件等内容,方案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进度和完工节点要求

5月31日前,各区、管委会制定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及将改造任务分解到村委会及确定具体改造农户。

6月30日前,名区、管委会完成改造农户资格审核、公示签订改造协议和基本信息录入。

7月31日前,所有改造农户做好规划报建和全部开工建设。

11月30日前,改造农户全部完工和验收,验收后统一悬挂危房改造标识牌。

12月,参加全省检查评比和国家检查组的抽检。

(五)改造范围

三亚市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是指地处各区、管委会所辖的行政村危房贫困农户。

(六)补助对象

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具有当地农村户口,并自愿申请进行危房改造的农户。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等民政扶持对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七)补助标准

符合规定条件并于当年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危房改造的农户,补助标准为:

少数民族危房改造户每户补助3万元;

汉族危房改造户每户补助2万元;

民政扶持对象每户补助4万元;

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4万元;

极度困难户每户补助6万元(如家庭有两位以上含两位重大疾病或伤残患者)。

(八)重建面积

为了帮助危房户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减轻建房负担,拆除重建住房面积以满足基本居住为主,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一般每户(3—4人)面积应控制在40-60平方米,家庭人口多的可适当增加面积。

(九)危房鉴定

各区、管委会要将任务尽快分解各个村委会,并落实农户名单,由三亚市建设工程检验与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负责危房等级鉴定,经鉴定符合D级危房的农户方可进行改造申请。

(十)改造方式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拆自建为主。农户自建中确实有困难并有代建意愿的,各区、管委会可推荐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代建或统建。

(十一)规划报建和风貌管控

根据《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要求,所有农村危房改造户必须实行重建规划报建,申请程序如下:

1.村委会规划建设协管员协助改造户向规划所提出建房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农村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由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属证明、宗地坐标册、房屋建筑设计图纸等;

2.规划所受理审核合格后颁发《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

3.规划放线,正式施工。

4.为了提升改造实效,重建住房可挑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荐的《海南省农村(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建筑设计方案图集》中的户型设计进行报建施工。

(十二)加强质量监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完善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和《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切实加强改造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监督。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与指导。各区、管委会根据需要招聘施工监理员,负责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农房建设做好防风抗震设计,严格按设计施工图施工,确保改造后的住房达到安全要求。

(十三)完工标准和验收

改造住房完工标准为房屋主体结构完工、外墙装饰完工、门窗安装完善、拆除外脚手架、平整周边场地,达到基本入住要求。完工验收由改造户提出申请,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村委会和户主共同参加。通过验收的房屋可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悬挂改造标识牌,拍摄照片并归档。

(十四)资金管理和拨付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做好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安排,按任务及时拨付到各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海南省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建村〔2009〕211号)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管理。政府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健全内控制度,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按规定时间节点完工并通过验收的改造户可申请领取补助资金,由各区、管委会经“一卡通”的形式直接拨付给补助对象。

(十五)工作经费

各级财政要安排和保证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经费。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的管理、培训学习、资料档案、办公室设备购置等费用支出。

(十六)实行月报告制度

各区、管委会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部门,每月28日前应将当月农村危房改造的进度、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相关部门,做到动态跟踪与监督管理。

(十七)改造户信息档案管理

各区、管委会要按照《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09〕168号)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各区、管委会所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部门要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各改造户的改造进度,填写和完善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装钉成册,农户档案资料包括:房屋鉴定书、家庭所有成员身份证复印件、五保(低保、残疾)证明等复印件、农户纸质档案表、农户个人书面申请、农户申请审批表、各级公示、协议、危房改造前、中、后的对比照片、竣工验收、补助资金发放证明等有关资料。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各区、管委会需安排专人将农户申请的纸质档案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fgz.mohurd.gov.cn,密码咨询电话88689393),按照绩效考评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审核与抽验,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

附件:1.三亚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

2.三亚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

3.三亚市农村危房调查鉴定书

4.三亚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请表

5.三亚市农村危房改造完工验收表

6.三亚市农村危房改造备案表

附件1

三亚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

户主姓名

本人签字

并盖手印

身份证

号码

家庭人口(人)

住址

区村组

是否有

残疾人

①有

②没有

补助对象类别

①五保户

(分散供养)

②低保户

③其他贫困户

危房等级

①D级

②C级

是否

简易房

①是

②不是

改造方式

①(拆除)重建

②修缮加固

改造(新建)结构类型

①砖木瓦房

②砖混

③其他

改造(新建)面积(m2)

占地面积

(m2)

间数

层数

补助标准(元)

村委会

意见

年月日

区、管委会

审核意见

年月日

备注

注:1.接受国家财政补助的农户都要填写此表;2.请在有序号栏的空格处打“√”填写.

附件2

三亚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

地质情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市、区、旗)

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

是否边境一线

农户情况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人数

民族

农户贫困类型

是否贫困残疾人家庭

上年家庭纯收入

农户联系电话

旧住房建造年代

旧住房建筑面积

旧住房结构类型

改造情况

改造原因

改造方式

建设方式

改造后房屋结构类型

改造后房屋面积

改造后房屋产权

进度情况

列入计划的年度

批准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是否已验收

享受补助资金类型

各级政府补助资金

农户危房改造贷款

农户其他自筹资金

总投资

改造前照片

改造中照片

改造后照片

附件3

三亚市农村危房调查鉴定书

年月日

户主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配偶姓名

住址

区村组

联系电话

房屋用途

建筑面积(㎡)

建造年份

结构类型

①砼结构

②砖混结构

③砖木

结构

④木结构

户主请求

①拆除重建

②修缮加固

鉴定机构意见

鉴定人员签名:

年月日

注:鉴定人员签名需两个以上工作人员签名。

附件4

三亚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请表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民族

住址

镇村组

危房改造

情况

□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危房等级

D级

C级

动工时间

新建住房进度

情况

是否属民政特别扶持对象

□是

□否

是否属残疾户家庭

□是

□否

新建住房面积(㎡)

层数

申请补助资金标准(万元)

所在村委会意见

年月日

区政府、管委会意见

批准人:年月日

补助资金来源

(元)

中央

省级

市级

合计

附件5

三亚市农村危房改造完工验收表

验收日期:年月日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人口

家庭性质

五保户□低保户□其他贫困□

改造前面积

改造后面积

家庭住址

镇(区)村委会组

改造方式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完工验收意见

本住房已完成建设,申请验收。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验收

意见

主体结构:

门窗部门:

外墙部分:

验收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6

三亚市农村危房改造备案表

年月日

序号

户主

姓名

村委会

(村、组)

补助对象类别

危房

等级

补助资金(元)

开工

时间

竣工

时间

延伸阅读

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

贵阳市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办法

海口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