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各政府机关单位节约用电工作,落实《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三亚市有序用电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4〕49号)、《三亚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公共机构夏季有序用电、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三能办发〔2014〕7号)的各项要求,发挥政府机关在全社会节能降耗中的表率带头作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办公区室内空调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办公区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办公室、会议室设置二台以上空调的,原则只开一台,要做到无人不开空调,不开启门窗使用空调,非工作时间不开空调;公共区域原则上不使用空调;少开会,开短会,尽量缩短会议室大功率空调使用时间;办公区域空调提倡迟开半小时,早关半小时。
二、减少办公设备待机电耗。上班时间使用电脑等耗电办公设备,要尽量减少设备待机时间;下班时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要关机,注意检查关掉一切其他可关的用电设备和插座电源。
三、加强照明节电管理。要充分利用自然光,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合理控制照明光源,尽量采用自然光照,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走廊、通道能不开灯尽量不开,夜间公共区域只开保安照明,关闭其他灯源;下班时间关闭办公区域的LED屏幕等用电设施。
四、合理设置电梯运行程序,减少电梯使用次数。倡导步行上下楼,办公楼有多部电梯的,适当关停部分电梯,减少电梯的使用量。
五、推行节电设备,倡导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和节能插座。
六、加强对机关食堂、洗漱间、电开水炉等部位的用电管理。公共区域设定责任人,下班时责任人逐项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开水炉提倡安装时控开关,下班时或节假日期间自动切断电源,节约用电,安全饮水。
七、除重大节日外,办公区装饰性景观照明灯一律关闭。
八、建立岗位责任人制度,加强对用电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用电设施设备的安全及性能良好。
九、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节约用电监督检查,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机关单位节约用电情况的巡查监督,切实做好节约用电工作。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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