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0-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2012〕314号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管理工作,创造安全有序的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平安、顺利进行,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联席会议制度更名为海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琼府办〔2012〕114号)的精神要求,特制定我市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
召集人:顾景奇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詹昕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正光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公安局,市保密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亚供电局,市邮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亚航管站,武警三亚支队,解放军91911部队,各相关学校。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考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市考试中心主任兼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统筹协调我市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统筹协调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时处置涉及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研究、审定我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及重大问题。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报名、考试等工作;拟定我市国家教育考试的工作方案(规程)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后组织实施,各类考试结束后及时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考试情况,普通高考开始前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考前的准备情况;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对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宣传工作;及时处置影响考试安全、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和负面新闻稿件。
市监察局:负责对国家教育考试重要环节和重要时段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在国家教育考试工作中执行政策规定的情况;调查或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国家教育考试中发生的重大违纪、违规案件;在普通高考期间,根据需要派出干部到指定考点担任督考员。
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在与国家教育考试有关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对现行法律法规中未明确界定或尚有争议的判决依据,结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加强考试管理、打击考试违纪舞弊行为等方面的政策进行法律解释,并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国家教育考试有关案件的管理。
市财政局: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国家教育考试的经费年度预算和审批发放工作;优先办理国家教育考试所需器材的采购工作。
市教育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法规规定及省教育厅、省考试局的文件;审核我市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方案(规程);指导、检查各学校、考点执行、落实考试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处置危害考试安全事件;指导和监督国家教育考试报名、考试等重要环节工作;调查、处理群众举报的有关案件;负责联席会议的协调工作。在国家教育考试期间,根据需要派出干部到指定考点担任督考员。
市考试中心: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要求,负责制定我市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方案(规程)及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处理考试的突发事件;协助省考试局做好高校录取工作;在考试期间,向各考点选派督考员。
市国家安全局:负责对涉嫌考试作弊的窃听(视)专用器材进行技术鉴定并提供相关的工作支持。
市公安局:配合教育部门做好试(答)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国家教育考试考点周边的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普通高考期间负责考生入宿点周边的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处置互联网上的有害信息;查处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监督各级公安部门在国家教育考试报名工作中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工作,优先办理考生身份和户籍相关证明(件);在普通高考期间,派出联络员到市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值班。
市保密局:指导、监督国家教育考试的试(答)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在普通高考期间,派出联络员到市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值班,并根据需要派出干部担任保密员。
市卫生局:指导、监督各级卫生部门、医疗单位做好普通高考的体检工作;在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期间,根据需要做好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在普通高考期间,派出医疗急救小组到考点值班。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国家教育考试考点周边的餐饮服务卫生检查工作;负责普通高考期间考生入宿点及周边的餐饮服务(食宿)卫生检查工作。
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国家教育考试考点周边的电磁环境进行监测,对不明信号、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及时予以定位和查找,并配合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负责对国家教育考试互联网上涉考信息的监测;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有害信息和依法处置违法网站;配合有关部门保障普通高考考试、录取期间通信、网络畅通和安全。
市交通运输局: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工作;在普通高考期间,负责对考生或监考员较集中的驻地提供车辆接送;指导、督促各道路运输营运公司优先服务考生或监考员乘车;派出联络员到市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值班。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工作;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期间,负责考点周边的环境整治;负责普通高考期间考生入宿点及周边环境的整治。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配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贩卖考试作弊器材、资料及伪劣考试文具等违法行为。
三亚供电局: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国家教育考试考前考点供电线路维护工作,保障考试期间供电正常;在普通高考期间,根据需要派出供电车进驻考点,做好应急联网供电工作,并派出工作小组到指定考点值班。
市邮政局: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工作;负责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及时、准确地发送;提供专车运送普通高考答卷;负责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机要件的邮递。
三亚航管站:普通高考期间,负责在考试重要环节和重要时段对考点上空区域进行飞行管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考点周边的环境整治工作。
市民政局: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工作;审查、确认普通高考属本部门业务范围的有关享受政策照顾加分考生资格和协助教育部门审查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考生不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资格;调查、处理群众举报本部门普通高考报名审查范围内的有关案件。
市民宗委: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工作;审查、确认参加普通高考少数民聚居市县考生享受政策照顾加分的资格;调查、处理群众举报本部门普通高考报名审查范围内的有关案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工作;审查、确认普通高考引进优秀人才子女的资格;调查、处理群众举报本部门普通高考报名审查范围内的有关案件。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工作;审查、确认普通高考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享受政策照顾加分考生的资格;调查、处理群众举报本部门普通高考报名审查范围内的有关案件。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工作;审查、确认普通高考农村人口独生子女、二女结扎户考生享受政策照顾加分的资格;调查、处理群众举报本部门普通高考报名审查范围内的有关案件。
武警三亚支队: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工作;负责国家教育考试试卷运送、保管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
解放军91911部队:普通高考期间,负责在考试重要环节和重要时段对考点上空区域调整飞行区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考点周边的环境整治工作。
各相关学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的需要,负责提供考试所需场所;做好考试设施的常规维护工作;做好考试环境整治工作;聘任相关考试工作人员,认真施考。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每年在普通高考前召开1次例会,听取市考试中心的工作汇报,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
(二)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牵头落实和组织实施,相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
(三)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经召集人审签后印发给各有关成员单位贯彻落实。
由于工作变动(需要)等原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职责)需要调整的,由市考试中心通知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审批。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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