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1年 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三府办〔2011〕111 号
颁布日期:2011-04-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1年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1〕1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2011年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三亚市2011年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公众防震减灾的自觉性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切实做好我市2011年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全省防震减灾联席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广泛动员,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使“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忧患意识深入民心,为建设和谐三亚提供安全保障。

二、总体部署

(一)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地震、宣传、科工信、教育、文体、安监、消防等部门和群众团体、新闻媒体的作用,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局面。

(二)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为确保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市政府副市长)姚磊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市地震局、市旅游委、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市科工信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局、市安监局、市科协、团市委、三亚电视台、三亚晨报社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区镇、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市法制办、市教育局、市科协、团市委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主任由市地震局分管领导担任。

各区镇、相关单位要相应成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做到“学校有声音、社区有阵地、村镇有手册、媒体有动作、活动有特色”,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各区镇、相关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防震减灾法》、《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为重点,广泛宣传《防震减灾法》、《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海南省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针对不同对象,创新宣传形式,突出教育重点,提高全社会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认识与理解,提高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宣传教育工作。市教育局要认真部署,统筹安排,把地震科普宣传教育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学生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发挥“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作用。要充分利用“5.12”防震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和科技活动月等宣传时机,采取挂横幅、出专栏、发放读本,组织观看防震减灾科普音像片,组织征文比赛、参观学习、应急演练等多种方式进行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大规模、密集地宣传地震科普知识,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校防震减灾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师生防震减灾意识,增强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五)切实做好农村、社区、企业、机关宣传工作。各区镇、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图书馆、村镇图书室、社区图书室以及科普宣传栏、政府网站等平台和设施,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积极参与“科技下乡”、科技活动月、“5.12”防震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活动,拓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与服务渠道,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在每个重点时段,各区、镇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区、镇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采取发放《地震科普知识》读本、组织社区应急疏散演练、举办地震科普讲座、制作地震科普宣传栏、防震减灾宣传展板、播放地震科普宣传片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逐步增强城乡居民的防震减灾意识。要结合科技活动月、安全生产月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将学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纳入活动内容,在“进企业”和“进机关”上取得新突破。市地震局要结合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组织开展播放农村民居建筑防震抗震知识宣传片、制作农村民居建筑防震抗震知识宣传展板、举办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班、民居安全惠民政策等宣传教育活动,稳步推进农村民居抗震能力。三亚电视台、三亚晨报社要积极发挥宣传阵地作用,把防震减灾科普、自救互救、应急救援知识、法律法规带给群众,带给每个家庭。

(六)抓好重点时段强化宣传工作。要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月、唐山地震纪念日、安全生产月、三下乡、法制宣传日等时段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社区、广播、电视、报刊、网站、12345政府服务热线、天涯行风热线等媒体,采用多种形式,集中宣传防震减灾知识,营造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2011年4月,制定方案。

1、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筹划全年活动重点和宣传内容(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筹备宣传教育活动资料(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2011年5月-12月,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1、5月12日前后,重点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

(1)在社区、镇、村、学校和人口密集场所悬挂防灾减灾日宣传横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组织开展一次广场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地震局牵头、各成员单位)。

(3)组织学校开展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各镇组织一次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建设宣传活动,各社区举办一次防震减灾普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镇)。

(5)组织参加科技活动月(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

2、举行市志愿者队伍授牌仪式并开展志愿者队伍培训工作,引导志愿者队伍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文明办、市地震局)。

3、组织开展一次防震减灾法制宣传进机关活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4、组织开展一次企业综合防灾减灾演练活动和地震科普知识讲座(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地震局)。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防震减灾宣传内容(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6、组织好政风行风热线上线活动,宣讲防震减灾惠民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接受市民咨询(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7、组织开展一次旅游行业管理人员地震科普知识讲座(责任单位:市旅游委)。

8、7月28日前后,以纪念唐山地震35周年为契机,切实抓好防震避震科普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1)在社区、镇、村和人口密集场所悬挂防震避震宣传横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防震减灾知识(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在各镇开展一次防震避震集中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镇)。

(3)组织开展农居惠民政策、房屋抗震建设要点宣传(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9、组织开展一次学校地震科普辅导员和区、镇防震减灾助理员培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镇)。

10、9月份,结合开学第一课,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一次地震科普讲座、一次主题班会、一次防震避震演练活动、一次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征文比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结合“消防日”宣传活动,开展应急救援和地震自救互救知识宣传(责任单位:市消防局)。

12、结合“六五”普法教育、“全国法制宣传日”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做好防震减灾法制宣传(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法制办)。

13、结合“三下乡”活动,到较偏远村委会送地震科普知识(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14、播出一期防震减灾知识专题报道,刊发一期防震减灾知识专题讲座。(责任单位:三亚电视台、三亚晨报社)

(三)2011年12月底,做好全年宣传工作总结。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全年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明年宣传教育工作思路。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2011年,防震减灾工作已经纳入省政府对市县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占总分的4%。区镇、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领导。认真制定宣传活动方案,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要建立防震减灾宣传长效工作机制,增加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投入,为宣传工作的开展提供保证。

(二)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区镇、各单位在宣传教育活动中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主动协调联系地震、宣传、教育、建设、科协、法制、司法、新闻媒体等部门,加强沟通、相互促进,创新宣传模式和载体,共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三)落实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区镇、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落实人员、经费、资料,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保障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要于2011年4月30日前将今年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报市地震局备案,12月20日前将年度宣传工作总结及相关音像资料报送市地震局。区镇、各单位要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各项活动均要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今年市政府对区镇、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的依据。

(市地震局联系电话:88271100,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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