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申报2007年—2008年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三府办〔2009〕58号
颁布日期:2009-03-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申报2007年—2008年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09〕5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亚市申报2007-2008年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

三亚市申报2007—2008年

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2007—2008年度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的组织申报工作,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开展2009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国科发展〔2008〕745号)及海南省科技厅印发的《海南省2007—2008年全国县、市(区)科技进步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琼科函〔2009〕4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加快推进我市“科教兴市”战略,通过参加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申报评选,提高我市党政领导的科技意识,推动我市科技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力争我市进入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行列。

二、申报内容

(一)市委、市政府对科技进步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情况;

(二)我市科技政策与法规的执行情况;

(三)我市科普工作情况;

(四)我市基础性科技进步工作情况;

(五)我市科技进步工作特色及成效。

三、申报时间范围:2007—2008年

四、组织机构

(一)为做好这次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的组织申报工作,成立组织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逢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容丽萍(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陈鸿志(市人大科技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兴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光才(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永敏(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

邓忠(市发展与改革局局长)

张利(市统计局局长)

曹兵(市科技与信息产业局局长)

宫建国(市农业局局长)

朱智川(市科协主席)

詹小光(市科技工业发展委员会主任)

章华忠(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陈志勇(市卫生局局长)

曹瑜(市教育局局长)

苏云(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陈玉新(市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信局内,由曹兵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由市科信局牵头,负责收集各相关部门上报的所需材料,做好材料的汇总编写工作。

五、申报材料组织

为做好申报材料的编写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申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数据(见附件1)。

六、保障措施

(一)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申报涉及到市领导经济指标考核一票否决问题,因此,各相关部门领导对申报工作要高度重视,把它当作一项工作来抓,抓好落实,要明确具体责任人、联系人(各成员单位把联系人电话报市科信局),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

(二)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按照申报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及时提供与申报材料有关的数据及文书材料。

(三)各相关部门在4月7日前将所需相关材料报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8272677,联系人:曹敏)。具体所需材料详见附件1。

附件:1、申报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一览表

2、城市科技进步状况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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