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干50天迎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市容环境整治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干50天迎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市容环境整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沧政办字〔2010〕1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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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8-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干50天迎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市容环境整治方案》的通知
沧政办字〔2010〕155号
新华区、运河区和沧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大干50天迎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市容环境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大干50天
迎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市容环境整治方案
为打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充分展示沧州良好的城市形象和文明水准,全力把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举办成“精炼、精彩、经典”的国家级赛事,按照省委、省政府确保9月底基本完成容貌整治和景观建设任务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市容环境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市容环境为目标,坚持“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原则,按照“各负其责、协调配合,严格标准、限期整治”的思路,集中开展市区市容环境整治活动,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增强城市承载力,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以靓丽整洁、宜人有序的城市环境迎接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的成功举办。
二、整治范围
(一)城市重点街路。包括渤海路、永济路、新华路、解放路、御河路、上海路、北京路、黄河路、海河路,迎宾大道、开元大道、永安大道、浮阳大道、清池大道、千童大道等。
(二)城市重要节点、部位。包括城市出入口、高速公路出入口、运河两岸、主次干道十字路口、城乡结合部、铁路公路沿线等。
(三)城市重要公共场所。包括狮城广场、沧州体育馆、电业局体育馆、会展中心、金狮大酒店、阿尔卡迪亚大酒店、迎宾馆、人民公园、通翔杂技园、南湖公园、火车站、长途客运两站、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及各商业区、市场等。
(四)城中村、背街小巷和非物业管理小区。
(五)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三、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此次市容环境整治主要开展“十一项专项行动”:
(一)市容整治行动
1、整治违章占用城市道路,取缔店外经营、马路市场、马路仓库、马路工厂和占道洗车;严禁乱堆乱放,清除各类违章棚亭;集中整治夜市、烧烤摊点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将其疏导至指定地点经营;对疏导市场划线、定位,做到既满足群众需求,又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交通;加大对临街门市、集市、夜市占道经营及各类游商闪商随意摆摊设点问题的整治,对屡教不改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吊销营业执照;制止沿街商铺、单位乱倒污水、垃圾,违者予以处罚。
2、规范商场、门店、企事业单位各类宣传、庆典、促销、展销等活动,严格审批,限时间、限范围、限形式,严禁其挤占道路。
3、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管理内容,拓展管理范围,提高管理标准;规范考核方法,定期开展明查或暗访,通报情况,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通过强化管理,确保各“门前三包单位”门前卫生整洁、秩序井然、绿化优美,非机动车停放整齐规范,无乱出摊、乱占道、乱吊挂、乱堆放等违章现象。
4、统一规划,合理布设废品收购点、砂石料等建材经销点,取缔京沪高速铁路、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合围区域内的废品收购站点、砂石料等建材经销点。
5、加快高速出入口、主次干道延伸线周边煤炭、汽修、货运物流等商户的搬迁工作,疏导其入市经营、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运河区政府、新华区政府、沧县政府
协助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爱卫办
(二)沿街建筑景观整治行动
1、完成浮阳大道(新华路-御河路)、清池大道(新华路-解放路)、新华路(浮阳大道-火车站)3条道路两侧71座既有建筑外立面和房屋“平改坡”的改造工作。对建筑实施墙体外装修、粉刷或清洗,对阳台、窗套、雨水管、空调室外机等进行统一处理,并规范建筑室外门窗、首层窗护栏的式样和材质,合理确定坡屋顶的坡度、形式、材质、色彩,力求在整体协调的基础上实现多样化。
2、整治市区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市容的建(构)筑物。外观陈旧的责令限期清洗粉刷;破损严重的责令限期重新装饰。
3、禁止道路两侧建筑物乱搭、乱挂、乱贴、乱画。
责任单位:运河区政府、新华区政府、沧县政府
协助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1、提高市区道路和重要节点的环境卫生质量。搞好道路清扫保洁,主次干道做到“一扫两保”,重点街路实行24小时保洁;提高机械化作业能力,提升市区专业环卫作业水平,缩短垃圾在路面的滞留时间,保障主次干道无垃圾、无白色污染;推行便民措施,上门收集沿街门店垃圾,遏制乱倒垃圾现象,保障环卫管理区域达到“五净(即快车道净、慢车道净、收水口净、人行便道净、绿化带净)”、“四无(无垃圾杂物、无碎纸果核、无砖瓦石块、无人畜粪便)”、“三清(树木底部清、电线杆底部清、墙壁底部清)”标准。
2、加快环卫设施建设步伐。在北京路、上海路等新建街路设置果皮箱;对解放路、新华路、浮阳大道、朝阳大道、迎宾大道等主次干道破损、陈旧的果皮箱进行更新。对环卫设施进行粉刷、修缮,达到外部养护完好、内部设施功能完善、卫生整洁;环卫车辆车况良好、外观整洁、安全运行的标准。
3、加强公厕管理。公厕实行全天巡回保洁,及时清掏、定期消杀,切实做到公厕内外卫生整洁、设施完好、功能齐全。
4、加大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各城中村、非物业管理居民区要按环卫劳动定额配齐街巷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厕所清掏保洁人员;配备必要工具、器械,组建专业作业队伍,实行规范化作业,做到背街小巷天天清扫保洁、居民区垃圾天天收集并送至垃圾收集站、厕所定期清掏保洁,消除垃圾死角死面、消除“垃圾围城”现象。
5、限期全面清理积存在进出城市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铁路两侧的垃圾及各类树木上悬挂的“白色污染”。
责任单位:运河区政府、新华区政府、沧县政府、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
协助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四)园林绿化整治行动
1、实施街道绿化包装,按照“一路一特色”原则,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将迎宾大道、浮阳大道、解放路、新华路等道路打造成绿化示范样板路。
2、及时清理新栽植行道树周边的杂尘、土堆;加强街路绿篱色块及草坪的精细修剪,强化城市出入口、市区重要节点的绿化工作,打造特色鲜明、造型新颖、赏心悦目的绿化精品带。
3、继续加大绿地保洁、完善和管护力度,对市区主次干道分车带、绿带、行道树、各类游园等实施整理、修剪、补栽,丰富植物品种,突出绿化层次,及时清除绿地内的垃圾、纸屑、砖头瓦块、各色树挂及枯枝、残花等物品。
4、在市区主次街路、城市出入口、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要路段及狮城广场、沧州体育馆、会展中心、金狮大酒店、迎宾馆、通翔杂技园、人民公园、南湖公园等重要节点摆放和栽植精品花草,多种形式、多种色彩搭配,形成高低错落、色彩缤纷、造型美观的园林景观,美化狮城街景。
5、加强对临时占用绿地和移伐树木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按标准恢复绿地。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绿化局)
协助单位:运河区政府、新华区政府、沧县政府、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
(五)市政设施整治行动
1、加强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对市区主次干道、桥梁、附属设施进行维修改造,保证道路设施平整畅通,桥梁设施整洁美观,附属设施完好便捷。
2、对主要街道的配电箱、灯杆等市政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遇有问题及时抢修,确保设施完好;对锈蚀严重的灯杆进行统一粉刷,对严重影响路灯发光效率的灯具、灯罩及时进行更换。
3、对市区排水泵站进行检修,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抽排能力。
4、清理亮化设施上的乱贴、乱挂现象及尘埃污垢,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道路亮化设施进行修复。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管理局)、市供排水集团
协助单位:运河区政府、新华区政府
(六)施工现场整治行动
1、市区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确保现场围挡及出入口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在建工程实行全封闭施工,脚手架钢管统一涂刷符合安全色标要求的涂料,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颜色一致、封挂整齐。
2、施工现场主干道、施工辅路及部分场地要合理硬化,出入口处要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保持车辆进出清洁,严禁车辆运输撒漏;对现场裸露的场地、集中堆放的土方及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要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拆迁作业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杜绝施工扬尘,拆迁完毕后暂时不能建设的场地要及时进行临时绿化或围挡。
3、建筑施工活动要遵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控制施工现场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音、振动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切实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4、保持建筑工地周边整洁,围挡外无材料堆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施工场地物料堆放有序、环境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护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
协助单位:运河区政府、新华区政府
(七)噪声污染整治行动
加大对建筑施工噪声和生活噪声的监管力度,严格要求施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时间进行施工,及时管控可能发生噪声污染的施工现场、街头健身娱乐站点及各类促销活动,严禁噪声作业、夜间施工和生活噪声扰民。
责任单位:运河区政府、新华区政府、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协助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护保局
(八)广告牌匾整治行动
1、加速推进沿街门店牌匾规范治理工作。按照“一楼一策,一楼一色,一店一牌(匾)”的设置标准,以解放路、新华路、清池大道、浮阳大道和朝阳大道等10条主要道路为重点,以打造城市景观为目标,对沿街门楣广告牌匾进行规范整治,凡新设置、更换的广告要做到档次高、制作精、材料新,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拆除御河路、迎宾大道交叉口大型广告牌匾及其他道路灯杆广告、横幅标语,严防影响市容观瞻。
2、实施“洗脸”工程,巩固扩大“非法小广告”治理成果,进一步扩大保洁范围,对地面、墙面、设施上的“城市牛皮癣”彻底清除;及时发现、及时清除来宾参观线路及活动范围内的“城市牛皮癣”,打造清洁、文明的城市视觉环境。
3、对市区大型户外广告牌匾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对不达标的牌匾责令业主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4、取缔未经批准占道设置的灯箱、落地广告牌等临时广告;限制审批各类布类广告和墙体广告,严禁乱挂、乱涂、乱画。
5、对内容陈旧、画面污损、技术落后的户外广告限期整改,及时更换。
责任单位:运河区政府、新华区政府、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协助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九)城市公交整治行动
1、加快场站及站务设施建设,完成对主要路段、重点线路站牌及停车场、站务设施的中英文标注。
2、改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状况良好,所有营运车辆达到“五净一亮”。
3、开展优质服务和社会服务承诺制活动,提倡文明服务,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公司)
(十)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1、加强对三轮车的管理,取缔市区内电动、人力、机动客运三轮车。
2、加强出租汽车营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牌、无手续“黑出租”,维护出租车市场秩序;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出租车司机素质,提升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杜绝蛮横、宰客、拒载等恶劣现象。
3、严控三轮、畜力、拖拉机等农用车辆进入市区;遏制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4、加大对市区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上路行驶、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
5、严查酒后驾车行为。
6、严查车辆乱停乱行乱放、“大车进城”等违章行为,维护好主要干道交通环境。
7、加强对迎宾大道过境车辆的管理。
8、完善道路交通设施,规范交通标志标线,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9、对武术节会场主要沿线的交通信号实施智能控制,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
协助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十一)实施“零违工程”行动
拆除主次干道两侧、城市出入口、铁路沿线及背街小巷、城中村各类违法建筑、超期临建。对中心城市规划区、城市出入口、高速公路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道路两侧低矮、残破、陈旧、简陋、影响城市容貌及有碍观瞻的建筑物、设施进行拆除;及时清运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及时跟进地面平整、硬化、绿化等工作,做到“即拆、即绿、即美”。
责任单位:运河区政府、新华区政府、沧县政府、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协助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四、实施步骤
本次市容环境整治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11日至8月17日,为调查准备阶段。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各项整治任务的实际情况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行动实施方案,建立整治台账,层层落实责任。要派员到有整治任务的单位、门店或个人进行上门宣传、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治。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市容环境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与参与。
第二阶段,8月18日至9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快速推进,全面整治、务求实效”的原则,逐项落实整治任务,集中力量打好专项治理“歼灭战”,持续掀起市容环境整治高潮,力求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确保各项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
第三阶段,10月1日至10月9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各责任单位对市容环境整治活动进行自查和总结,查漏补缺,巩固、扩大整治成果。市容环境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将对整治活动成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成效不大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市容环境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市容环境整治指挥部,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总指挥,主管副秘书长、两区区长及沧县县长任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容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张力同志兼任。要建立整治指挥部例会制度,每周召开1—2次例会,及时研究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二)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区管城市的功能,进一步建立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系,加快“网格化”、精细化管理进程,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坚持突击性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范围和责任,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环境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目标考核责任制,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清新靓丽。
(三)加强督导,全力推进。市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要成立督导组,加强对整治情况的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要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法,深化检查内容,量化检查标准,增加检查频率。督导检查要找出问题,研究症结,严明纪律,落实整改措施。要建立联合检查通报制度,对应付了事、搞形式、走过场、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要在有关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容环境整治活动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和社会性,必须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强化对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要抓住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问题,抓住当前我市市容环境卫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
出问题,从正反两方面多角度、多层次进行连续报道和跟踪报道,表彰先进,鞭策后劲。各级各部门都要采取多种形式,更好地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市容环境整治工作,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迎武术节”的良好整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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