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出口人造板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2010)110号
颁布日期:2010-10-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出口人造板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2010)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我市文安县、霸州市木制品特别是人造板产业已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出口生产基地和特色产区,为进一步扶持人造板产业提质增效,做优做强,提高质量安全,推动扩大出口,按照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发展产业集聚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最近河北检验检疫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厅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的要求,市政府决定用1—2年时间在文安县、霸州市率先建设廊坊出口人造板质量安全示范区。

质量安全示范区是产业集群发展的先导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增长极。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文安县、霸州市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进《廊坊市出口人造板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方案》的实施;要制定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出口人造板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加强政策扶持;要突出重点,发展一批龙头企业,使之成为产业集群的主体,引领和带动产业集群整体发展;强化监督检查,注重抓出实效,确保示范区建设取得成功。

现将《廊坊市出口人造板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方案》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八日

廊坊市出口人造板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出口人造板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出口人造板质量安全,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集聚水平,推动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国税局、石家庄海关等六厅局《关于组织开展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冀检机联〔2010〕1号)以及河北检验检疫局《关于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廊坊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为导向,紧紧围绕促进产业集聚和优化升级推动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中心,遵循“培育、规范、提升、示范”的思路,以人造板主产县市为功能区域,以生产企业为基本单元,把综合体系监管、关键工序控制、帮扶措施跟进、服务环境优化、龙头企业引领作为示范区建设的关键核心环节来抓,努力构建“产区政府负责、企业严把质量、检验检疫监管、相关部门齐抓、行业协会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的区域化管理体系,培育一批示范企业,建设一个“企业诚信、行业自律、产品质量安全、具有比较优势”的出口人造板质量安全示范区,以此推动出口人造板产业向安全化、规模化、高端化、品牌化转型升级。

二、发展目标和任务

1、发展目标。通过政策和措施帮扶与监管,培育15—20家出口人造板生产示范企业,进而引导区域产业产品质量和档次明显提升(示范企业100%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企业自检自控能力明显提升(示范企业100%建立实验室,能独立开展的自检项目达到3项以上);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龙头示范企业100%拥有自己的研发队伍或挂靠科研单位,形成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力的高档产品);名牌产品带动能力明显提升(在示范企业的带动下新增省名牌产品2个,选择2个初具条件的企业申报出口免验);产业集聚水平明显提升,示范区内形成一种技术和管理信息扩散、非正式学习、合作竞争为主轴的共生机制和氛围,推动产业由空间集聚向集群化发展。

2、工作任务。

——健全“一个体系”:整合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监管力量与行业协会、生产企业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区域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现齐抓共管,协调联动。

——搭建“两个平台”:即技术法规标准信息平台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由检验检疫、质监等部门牵头,骨干企业参加,建立技术法规标准信息库,搭建标准信息和技术贸易壁垒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检验检疫、质监、社会检测机构和龙头企业的检测资源,搭建区域公共检测实验室和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技术服务。

——强化“三个培训”:即企业检测人员检测实验技术培训、管理人员技术法规和标准培训、企业法人的示范区建设相关政策培训。

——落实“四个统一”:即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统一出口经营秩序;研究制订入区示范企业的监督管理办法和考核评定标准,统一示范企业的准入标准和程序;完善分类管理办法,通过引入风险分析理念,逐步确立以工业品分类管理为主的检验监管制度,统一实施“诚信申报+分类抽批检验+溯源检测+成品抽查验证”检验监管模式;加强对企业检验人员和关键原辅料的控制与管理,统一实行企业协检员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完善“六个机制”:即加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力度,形成全过程质量管理机制;推行6S现场管理和溯源管理,完善溯源机制;强化企业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健全企业自检自控机制;加强热压和单板涂胶等关键工序管理,建立关键工序控制机制;强化胶粘剂、油漆、木材原料等原辅料供应商合格评定以及原辅料符合性验证,建立关键原辅料源头监管机制;加强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健全安全项目检测监控、预警、纠偏及评估机制。

三、实施范围

廊坊市出口人造板质量安全示范区区域范围限于辖区内的文安县、霸州市两个行政区划。列入示范区管理的主导产品包括:各类胶合板、刨花板、细木工板、建筑模板、贴面板、纤维板以及与之相关的产品等等。

四、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1)组织开展调研。摸清示范区内人造板生产企业及其上游产品的数量及分布情况;摸清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特别是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2)组织赴外地参观考察。就人造板示范区建设的思路、措施和核心环节等问题组织专门考察小组到起步早、效果好的江苏省徐州市和山东省临沂市进行学习观摩。(3)起草《廊坊市出口人造板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方案》(讨论搞),并向市政府有关领导专题汇报。(4)制订入区企业标准和考核评定细则。(5)由市政府召集各相关部门研定扶持政策,并补充到方案中;(6)组织成立领导和办事机构,并明确责任分工。(7)确定示范区建设财政专项资金;(8)起草《廊坊检验检疫局、文安县政府、霸州市政府关于共同推进廊坊出口人造板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建设合作备忘录》和《企业诚信宣言》。

2、宣传发动阶段。(1)召开有企业代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示范区建设动员大会,由主管市长亲临会议并做动员报告;由廊坊检验检疫局与文安县政府、霸州市政府签定《合作备忘录》;公布建设方案和领导办事机构;宣读《企业诚信宣言》。(2)安排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各种宣传媒体集中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示范区建设的目的、意义、思路和措施。(3)在核心功能区设立宣传标识牌。

3、示范企业预准入阶段。对申请进入示范区内的企业依据评定办法和标准进行审核认定。由出口人造板生产企业提出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预审并推荐,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廊坊检验检疫局现场审核后最终认定。示范企业的认定实行动态管理。申请进入示范区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示范区内的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严格遵守《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质量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有自主品牌和工业化生产线;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诚实守信,产品质量信誉良好,企业社会信誉度高,近两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安全问题或退货索赔;主导产品为出口人造板,具备一定的生产和出口规模,年出口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生产工艺先进,相关产品质量稳定。

4、扶持培育阶段。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落实监管和帮扶措施。检验检疫部门措施包括:改革检验监管模式,对示范企业按照工业品分类管理办法进行监管、对企业实验室实行能力认可、对企业检测人员和关键原辅料供应商实行备案管理、组织开展质量论坛和对标学习观摩活动,等等。

5、考核验收阶段。年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示范区建设、运行情况进行预考核,在示范区自行考核达标的基础上再由河北检验检疫局组织进行正式考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

1、创新质量安全区域化监管体系。按照对产品质量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以示范区建设为平台,积极推动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质量安全区域管理体系和机制。在示范区内开展质量安全监管链条、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构建工作,把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因素、所有环节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施全过程监管,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实施以质取胜和品牌战略。积极引导示范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大力推行各种国际通行的质量认证,推动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根据出口人造胶产业集群发展实际,确立品牌发展目标,制定品牌培育、创建的激励政策和措施,建立出口名牌产品激励机制,努力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品牌效应,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形成区域品牌。

3、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检验检疫部门的信息、技术、国际交流等优势,加强对示范区企业创新设计、检验检测、标准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商务、工业经济运行等部门通过政策创新加大对创新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支持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节能环保型产品出口。

4、加强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体系,在出口人造板企业中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实施诚信级别动态管理,将企业诚信等级与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和分类管理相结合,建立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制度,促进示范区企业形成诚信自律的良好机制。

5、以完善服务措施推动优化外部环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对示范区内的示范企业提供电子报检、电子监管、绿色通道、直通放行等快捷服务;对区内示范企业委托检验检疫实验室进行检测、服务外包的,执行半价收费;原辅材料与成品检测按工业品分类管理办法抽样送检,减少型式实验、周期检验等抽查检测频次,加快通关放行速度;逐步开展示范区内企业无纸化报检、段结交费制度;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方面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发挥检验检疫机构信息优势,广泛收集国内外行业动态信息并及时通报企业,提高应对技术壁垒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进口国技术法规、指令和标准的宣贯。地方各级各部门也要根据自身职能和政策资源优势研究出台不同的倾斜政策,在出口人造板生产企业参加国内外展销会、境外投资、加工贸易、出口品牌建设、出口信用保险、产品认证、质量体系认证、高新技术研发、应诉“两反一保”等对外经贸活动中给予政策扶持;科技、财政部门要对企业工艺升级、流程升级、产品升级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六、组织保障

成立廊坊市出口人造板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文安县政府、霸州市政府、检验检疫、质监、国税、商务、工业经济运行、林业、行业协会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的任务主要是研究处理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事项,指导协调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廊坊检验检疫局,负责研究落实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制定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的信息沟通联系,承办有关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会晤,沟通情况,研究工作,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安排阶段性工作任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分别确定具体负责部门和具体工作联络人员。

职责分工:

检验检疫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示范区办公室职能,特别是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事宜;制定相关政策、工作计划草案,督促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计划进度开展日常工作;按期向领导小组报告示范区建设和管理情况。负责依据进口国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对示范企业出口产品实施检验监管,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出口产品的监控和验证,制定有关监控计划,汇总分析监测数据,为出口企业提供产品质量信息,为企业实施追溯、预警纠偏提供技术信息支持;积极探索实施有效便捷的检验监管模式;按期向领导小组通报检验监管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质监部门重点帮助示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开展“采标”、计量、认证、名牌培育工作;重点是加强人造板的上游产品,即人造板生产所需的关键原辅料如胶粘剂、油漆、木材原料等生产环节的安全质量监管。

工业经济运行部门要做好产业规划,对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给予专项资金扶持,促进企业节能降耗,推动产品升级转型;鼓励出口生产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增加技术附加值,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增强国际竞争力;按照市场化原则,引导建立行业信息中心、研发中心、产品设计中心、技术培训中心,协调产学研结合,为产业集群发展创造源源不断的技术创新能力,实现示范区结构升级。

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林木运输的检查监督,搞好区内检疫和入境林木检疫防治工作;建立健全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人造板原材料安全。

商务部门围绕主导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博览会、商贸会,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鼓励内资与外资合作,推动融入全球产品链条,并占据高端位置。

国税部门要协同其他部门研究产业发展动态,掌握企业需求,研究制定减负政策,营造良好的企业外部发展环境。

木制品家具协会制订和完善行规,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促进公平有序竞争;加强信息、技术交流,促进技术进步,提高行业水平;抓好各种培训,特别是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开展“守信企业”争创活动,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搭建展会平台,扩大品牌影响,鼓励和引导企业争创知名品牌。

附件:廊坊市出口人造板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廊坊市出口人造板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蒋洪江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王海民市检验检疫局局长

宋华英文安县政府县长

王凯军霸州市政府市长

成员:刘旭文安县政府副县长

胡仁彩霸州市政府副市长

吴峻宁市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检验检疫局,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吴峻宁市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副主任:刘玉刚市检验检局综合科科长

李强市检验检疫局植检科科长

王风瑞市检验检疫局植检科副科长

薛彦强文安县质监局局长

刘小乐文安县商务局局长

王瑞龙文安县工业经济运行局局长

曹佩国文安县国税局局长

徐永胜文安县林业局局长

王国志文安县左各庄人造板行业协会会长

王彦生霸州市质监局局长

王和国霸州市商务局局长

王景志霸州市工业经济运行局局长

王永宏霸州市国税局局长

田运江霸州市林业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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