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4年城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的决定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4年城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的决定

安政文〔2014〕166号

2014年,我市各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阳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安政办〔2008〕177号)精神,庭院绿化达标创建工作效果显著。为表彰先进,促进我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改善和提高广大市民的学习、生产、生活环境,市政府决定命名安阳市香格里拉城市花园小区等13个居住小区为园林小区,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等5个单位为园林单位。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巩固成果,再接再厉,为提升我市城市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14年城市园林小区名单

2.2014年城市园林单位名单

2014年12月16日

附件1

2014年城市园林小区名单

(13个)

文峰区:

1.安阳市香格里拉城市花园小区

北关区:

1.安阳市桂花苑小区

2.安阳市观澜豪庭小区

高新区:

1.安阳市兴安·金都瑞园小区

2.安阳市嘉业阳光苑小区

林州市:

1.林州市鑫泽园小区

2.林州市丽华苑小区

3.林州市东方苑小区

4.林州市温莎王朝小区

5.林州市桂花居小区

汤阴县:

1.汤阴新城国际小区

2.汤阴和美天下城小区

3.汤阴人和苑小区附件2

2014年城市园林单位名单

(5个)

文峰区:

1.文峰区人民检察院

2.安阳市正一中学

林州市:

1.林州市烈士陵园

2.林州市民政局

内黄县:

1.内黄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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