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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龙安区马投涧乡撤乡建镇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龙安区马投涧乡撤乡建镇的通知
安政办〔2013〕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河南省民政厅于2013年2月22日下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乡撤乡建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13〕10号),同意龙安区马投涧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特此通知。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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