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龙安区马投涧乡撤乡建镇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龙安区马投涧乡撤乡建镇的通知

安政办〔2013〕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河南省民政厅于2013年2月22日下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乡撤乡建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13〕10号),同意龙安区马投涧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特此通知。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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