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09年雨季造林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鹤政办〔2009〕37号
颁布日期:2009-06-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09年雨季造林工作意见的通知

鹤政办〔2009〕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2009年雨季造林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鹤壁市2009年雨季造林工作意见

雨季是山区造林绿化的重要季节。为了抓住有利时机适时开展造林活动,加快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步伐,现就今年雨季造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去冬今春以来,我市以“九项工程”为抓手,以“一河、两园、七线”等绿化工程为重点,拼搏进取,扎实工作,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可喜成果。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是去冬今春长期干旱,造成部分苗木死亡,需要补植补造;个别山区生态林需要重造;精品造林工程需要进一步完善。今年雨季造林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区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加大投入,集中力量打好雨季造林这一仗,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造林绿化任务。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根据我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结合去冬今春造林情况,今年雨季我市造林任务主要为,山区生态林新造和补植完善以及点播、飞播造林等。

今年雨季全市安排新造林任务44000亩,补植补造任务28000亩,主要树种为黄连木、火炬、五角枫、刺槐等。其中,淇县新造20000亩,重点在黄洞乡小柏峪、鲍庄、对寺窑、温坡、东掌、西掌、黄洞、柳林、鱼泉,庙口乡小岩沟、老庄、东场、王洞、马圪垱、土门、形盆、三王庄,高村镇杨晋庄,桥盟乡凉水泉、赵庄、小浮沱、大洼、北四井、南四井,北阳镇卧羊湾、北窑;补植补造20000亩,重点在黄洞乡鲍庄、温坡、东掌、西掌、黄洞、柳林,庙口乡庙口村、老庄、王洞、马圪垱、土门、形盆、三王庄,高村镇佛山,桥盟乡凉水泉、小浮沱、大洼、北四井、南四井,北阳镇卧羊湾、北窑、衡门。淇滨区新造林20000亩,重点在大河涧乡河口村、谭峪村、马家岭一带,上峪乡斜矿村、卓坡村、白龙庙村一带;补植补造3000亩,重点在大河涧乡谭峪村、小河涧村一带和上峪乡鹿厂、寺山岭一带。山城区新造林1000亩,重点在沿西环线两侧;补植补造3000亩,重点分布在沿西环线两侧。鹤山区新造林3000亩,重点在鹤壁集乡东头、中杨邑、北杨邑、东杨邑、孙圣沟;补植补造2000亩,重点在姬家山乡东齐、黄庙沟、张家沟、胡尾沟。

为了扩大造林面积,今年我市安排飞播造林31395亩。其中淇滨区20895亩,安排在乌山和辉泉沟2个播区;淇县10500亩,安排在和尚滩播区。树种以黄连木、臭椿为主。淇县点播造林10000亩,安排在黄洞乡全寨、温洞、小柏峪、鱼泉、黄洞,庙口乡庙口村、东场村、上曹、大浮沱,桥盟乡大石岩、赵庄、凉水泉、小浮沱,北阳镇油城、大水头、南山门口、北窑。树种选择桃、杏、侧柏、麻栎、黄连木、臭椿。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一)苗木和种子质量标准

1.苗木标准:造林必须选用优质壮苗,并必须具有县级以上林业部门的检验证和检疫证,所用苗木标准必须达到二级以上,并经县区林业部门检查合格后才能造林。

2.种子标准:必须全部为当年新采或去年库存种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经过县级以上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

(二)栽植和点播要求

1.栽植要求。营养钵苗要保证钵体完整。裸根苗要随起、随蘸浆,随运、随栽。栽植时要挖深坑,扶正苗,封细土,夯实,不露根,封地膜或压石片保墒,保证栽植质量,确保苗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

2.点播要求。密度为每亩400穴以上,种子需用抗旱剂、驱鼠剂和生根粉处理。在进入雨季第一场透雨后(降雨量10毫米以上)点播。点播时需用播种工具挖穴,穴深为种子横径的2—3倍,一般为1—3公分,播后覆土、覆草,并全面封山,严禁放牧和挖药、割草等人为活动。

四、强化措施,确保任务完成

各县区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将雨季造林作为当前一项林业生产中心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保质保量地完成造林任务。

1.搞好规划,科学造林。各县区要按照《造林技术规程》和本意见的要求,认真编制《雨季造林实施方案》。在具体实施中,要严格按规划的地点、树种、密度、苗木和种子标准等进行操作,力戒实施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提高造林质量。

2.及早准备,及时实施。雨季造林任务重、涉及面广,需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降雨是雨季造林的关键因素,林业部门要主动与气象部门结合,密切关注和分析气象变化,选择最佳时机造林。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苗木、种子的管理和调剂工作,安排好起苗、运输、栽植、播种等环节,搞好技术培训,确保造林成功。

3.创新造林机制,提高造林质量。各县区要大力推广承包、拍卖、租赁、股份制等形式开展造林绿化,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要大力推广专业队植苗和点播造林,努力做到包栽包活。

4.加大督查力度,确保造林成效。各县区要制定严格的检查验收和奖惩办法,有关领导要深入一线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雨季造林结束后,市林业局要组织对各县区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进行通报,按照核查结果落实造林资金。

5.加强管理,巩固造林成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护林教育,形成全社会爱林护林的良好氛围。要坚持依法治林,健全林木管护责任制,实行林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破坏林木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做到造管并重,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附件:鹤壁市2009年雨季造林任务表

附件

鹤壁市2009年雨季造林任务表

单位:亩

县区合计新造林补植补造点播飞播

淇县6050020000200001000010500

淇滨区4389520000300020895

山城区400010003000

鹤山区500030002000

合计1133954400028000100003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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