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教育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教育局文号:三教字〔2009〕34号
颁布日期:2009-05-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教字〔2009〕34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有关部门协商,制定了《三门峡市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实施"特岗计划"的重大意义

“特岗计划"是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联合启动实施的一项重大工作计划,主要目的是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这项计划2006-2008年主要在我国西部地区实施,从今年开始扩大到包括我省在内的中西部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实施好"特岗计划”,对于我省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吸引高学历人才从事农村义务教育,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县(市)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这一计划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这项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密切合作,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为实施好"特岗计划",我市专门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确保这项计划在我市顺利实施。市教育局负责将特设岗位落实到县(市),并认真做好教师招聘、岗前培训、跟踪管理服务等各项指导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特设岗位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市人事局负责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要求,协同市教育局共同做好特设岗位教师计划下达和招聘工作,并推动我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市编办负责加强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各设岗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强领导,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组织到位、经费保障到位,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将这项好事办好。

三、加大宣传和动员工作力度,吸引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

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县(市)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动员和鼓励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应聘特设岗位教师工作。我市"特岗计划"相关信息将通过三门峡教育信息港(http://www.smxjy.cn/)、三门峡人事人才网(http://www.smxrsj.cn/)对社会公布。

二是各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出发,按照我市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需求测算、组织招聘、定岗定校等工作,吸引一批优秀的毕业生到本地任教。对到基层任教的毕业生,要热情关心和支持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鼓励他们在农村乡镇学校长期任教;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特设岗位教师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特别是要落实好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发放、住房安排等其他相关生活待遇保障工作,努力为特设岗位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妥善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后顾之忧。

四、认真做好2009年我市"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

2009年,我省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对逐步缓解农村地区教师紧缺,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地实施该计划,进一步加强农村师资力量,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我省在实施好国家计划的同时,启动实施地方计划,招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各设岗县(市)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这项计划的顺利实施。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设岗县(市)要按照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抓紧做好各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以保证这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门峡市教育局三门峡市财政局

三门峡市人事局三门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延伸阅读

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

贵阳市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办法

海口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