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驻政〔2015〕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4年,全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断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年”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斗志,市政府决定对西平县和市财政局等21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受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全力完成“十二五”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四个驻马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4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15年3月26日

附件

2014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西平县,遂平县,正阳县,上蔡县,驿城区。

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局,市住建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民族宗教委员会,市人防办,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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