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新建哈尔滨至齐齐哈尔铁路客运专线哈尔滨段安全保护区有关事项的通告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文号:哈政发法字〔2015〕8号
颁布日期:2015-08-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新建哈尔滨至齐齐哈尔铁路客运专线哈尔滨段安全保护区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了加强新建哈尔滨至齐齐哈尔铁路客运专线(以下简称哈齐客专)哈尔滨段的安全管理,保障运输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哈齐客专哈尔滨段线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哈齐客专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为10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12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5米;

(四)其他区域为20米。

安全保护区内用地权属关系不变。

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烧荒;

(二)放养牲畜;

(三)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四)排污、倾倒垃圾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三、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

四、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的,由有关机构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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