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2012年度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荆政办发〔2012〕25号
颁布日期:2012-03-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2012年度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的通知(荆政办发〔201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州市2012年度新闻发布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荆州市2012年度新闻发布工作计划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29号)和《荆州市政府新闻发布实施细则》精神,特制定2012年度新闻发布工作计划。

一、新闻发布工作要点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荆州实施“壮腰工程”,以重点工程项目、重要政策解读、突发事件处置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为重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推进荆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荆州振兴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布年度计划

(一)一季度新闻发布计划。

1.2011年荆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

2.2011年市政府为民办理十件实事完成情况通报。

3.2012年《市长与市民》春节电视直播特别节目。

(二)二季度新闻发布计划。

1.熊家冢遗址博物馆对外试行开放情况通报。

2.汉宜铁路荆州站开通客运列车情况通报。

3.建设“健康荆州”情况通报。

4.全市环境质量公报发布会。

(三)三季度新闻发布计划。

1.全市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

2.全市重大交通项目及其进展情况通报。

3.全市法律援助情况通报。

4.“四城同创”及市城区建设管理情况通报。

(四)四季度新闻发布计划。

1.荆州“壮腰工程”实施情况通报。

2.全市劳动保障工作情况通报。

3.全市有关新农村建设情况通报。

4.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通报。

5.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

三、新闻发布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领导。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壮腰工程”进入实质性操作的重要一年。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新闻发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已开展新闻发布工作的要进一步完善规范;没有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的,要明确新闻发言人,启动常规性新闻发布工作,力争实现新闻发布工作全覆盖。新设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或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进行调整的,要及时报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备案。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及公安、教育、农业、卫生、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物价、旅游、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直接涉及民生的部门,必须建立经常性的新闻发布制度,定期、自主组织新闻发布活动,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其他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新闻发布活动。

(二)进一步规范新闻发布程序。市政府日常新闻发布工作原则上按计划进行,每次新闻发布会的具体发布主题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商有关部门确定后,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发布。各地各部门新闻发布会须在发布会召开前三天,报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备案;新闻发布会后三天内,将新闻发布会全部材料报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存档备查。

(三)进一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在年度计划外随时安排。遵循“第一时间发布”、“谁处置,谁发布”、“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把握适度、突出重点、分类处理,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滚动发布,正确引导舆论导向。重大突发事件由市政府组织新闻发布会,一般性突发事件由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发布会。对违反规定、自行对外发布不实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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