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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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5-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3年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系统信息主渠道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把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特色、服务决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采编力度,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突出体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创新驱动、跨越发展,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措施、新经验,切实发挥政务信息的整体服务功能,为政府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
二、工作要求
紧紧围绕我市提速工业发展“倍增计划”、深入开展“城管革命”及实施服务业升级计划、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国际化水平提升计划和城建攻坚计划等中心工作,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多层次地收集信息,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的决策参考和学习借鉴价值。具体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将其纳入部门内部考核范围,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定期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自查。要采取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为政务信息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要结合实际,完善本部门和单位政务信息报送、考核、激励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信息采集、编辑、审核、上报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二)加大综合性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善于对大量零散、孤立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综合提炼,集零为整,变缺为全,化浅为深,使之成为对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作用的信息。要注意加大调研力度,围绕当前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政务信息调研活动。政务信息工作人员要主动深入业务部门、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特别是对一些重大事件、重要工作动态、重点社情民意,要深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用科学的方法把大量信息素材综合整理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信息。
(三)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在新形势下,政务信息工作必须深入挖掘实际工作中的“亮点”、改革发展中的“热点”、政府工作中的“难点”、工作安排和政策执行中的“盲点”问题,从常态性工作中把握规律性,从苗头性动向中发现倾向性,从偶然性事件中找出必然性,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具有综合分析性的政务信息。要积极做好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领导同志批示和全局性工作部署的信息跟踪反馈工作。要高度重视约稿信息的报送,严格按照约稿的内容、时限等要求,及时组织上报;对待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的重要约稿要实行专人、专题、专报制度。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工作机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将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继续对各区、各部门和单位的政务信息工作进行考评管理。考评工作坚持以质量为主的原则,增加信息采用率的考核权重,主要考评政府领导同志对信息的批示量、被上级政务信息刊物的采用量和信息服务领导决策的效率。同时,实行重要信息反馈机制,对于上级部门约稿信息、重大事件、重要工作动态、社会热点问题等,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反馈,对于迟报、漏报、瞒报信息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连续2个月未报送信息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网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加强政务信息报送专网和政务信息报送专网电子信箱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快推进电子政务专网建设步伐,已接通电子政务专网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使用政务信息报送专网电子信箱报送信息,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将电子政务专网连接到从事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桌面,做到专机专用,确保政务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和畅通。
(三)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指导。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将进一步加强与各区、各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分阶段、有重点地制发政务信息工作要点,指导政务信息工作的开展。通过召开政务信息工作座谈会、片会等多种形式,促进各部门和单位横向和纵向工作交流。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以会代训、以干代训等多种方式,努力形成形式多样、灵活高效的培训工作机制,促进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附件:1.2013年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2.2013年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责任分解表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8日
附件1
2013年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
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完成情况,将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按照“优、良、差”3个等级进行考评。具体标准如下:
(一)完成全年信息报送数、采用数和调研信息数;未发生重大、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问题;认真、按时完成信息约稿任务的为优。
(二)完成全年信息报送数、采用数或调研信息数;未发生重大、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问题;按时完成信息约稿任务的为良。
(三)没有完成全年信息报送数、采用数和调研信息数;存在重大、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问题;不能按时完成信息约稿任务的为差。
二、评分办法
(一)加分办法
1.完成每月信息上报数计10分;
2.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要情》、《武汉信息》采用1条计3分;
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专报信息》采用1条计10分;
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北政务信息》、《湖北快报》采用1条计3分;
5.国务院信息刊物采用1条计30分;
6.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1条计20分;
7.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1条计30分;
8.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1条计40分;
9.对于有隶属关系的政务信息工作责任部门,下级部门采用信息累计得分,将在年终考评时按照20%的比例计入上级部门。
(二)扣分办法
1.对重大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每条扣20分;
2.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约稿信息没有及时报送的,每条扣30分。
附件2
2013年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责任分解表
(详见正文)
正文:GGL201372.ceb
http://www.whbgt.gov.cn/upload/ceb/GGL201372.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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