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0-06-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2010年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重点突破、深入推进年,是实施改革试验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年。根据省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咸宁市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和201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六个专项规划的总体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厅市合作,深入推进试验区改革和建设,力争改革有新突破,重大项目有新进展,示范区建设有新面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全省环保模范城市有新成果,“两型”社会建设和圈域一体化建设有新局面。

二、着力推进五个一体化工作

(一)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按照“打造一枢纽、强化三主轴、架构五联接”的思路,抓好交通路网建设。重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武咸城际铁路、武咸快速通道、杭瑞高速公路咸宁段、大广高速公路咸宁段、咸通高速、通界高速、沿江一级公路建设。加快推进黄咸、咸宁长江大桥及连接线高速公路等列入武汉城市圈大外环公路网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城投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推进产业发展一体化。抢抓湖北省“十二五”规划编制的重大机遇,加强与省发改委衔接,争取更加有利于咸宁发展的产业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以武汉经济开发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在我市建设“园外园”和全市各大经济开发区为载体,加快承接武汉市产业转移(责任单位:咸宁市经济开发区、市招商局、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

(三)加快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加快城乡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区域内的无障碍流通。通过招商引资,重点加快武汉工贸咸宁家电城、武商量贩咸宁店、咸宁建材批发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促成武汉大型商业项目投资落户咸宁,在商贸物流方面加快与武汉形成区域发展一体化格局。举办咸宁市特色农副产品进入武汉市大型超市对接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会展。抓好蔬菜、水果、水产、竹木、花卉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积极为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商业销售企业搭建合作平台,重点发展同中百集团、武商量贩、中商平价、沃尔玛、家乐福、徐东平价、大福源等大型超市等大型商业企业战略合作关系,定期组织召开咸宁特色农产品进超市对接会,促进我市更多农产品销往武汉。搭建武汉城市圈流通协作交流信息平台,实现咸宁市场建设项目与武汉城市圈商贸协作对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

(四)加快推进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一体化。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依法关闭小造纸、小水泥、小炼钢企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加快推进赤壁晨鸣纸业循环经济试点建设,把嘉鱼盛宇、崇阳京钒作为全省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抓紧申报(责任单位:赤壁市人民政府、嘉鱼县人民政府、崇阳县人民政府)。全面启动湖泊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探索跨区域湖泊保护与开发新模式,与武汉市、鄂州市共同建设大梁子湖生态旅游示范区(责任单位:咸安区人民政府、市区发局)。

(五)加快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加大“村村通”公路建设力度,2010年新建通村公里500公里,完成投资1亿元。(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抓紧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解决农村电网局部低电压卡口问题,完善“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市发改委)以农村能源建设为重点,新建1.5万户清洁能源工程,抓好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探索沼气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新机制,同步实施改厨、改厕、改圈,改善农民生活条件(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在卫生医疗、养老保险、住房保障等方面继续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加快小城镇发展的配套政策(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

三、着力推进四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

(一)推进园区互动发展体制创新。以资源开发为重点,以支柱产业和战略产业为依托,突出抓好项目建设,优化项目布局,推进产业园区化、规模化,把园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以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产业链的组织方式、市场经济的运作方法,办一批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采取土地指标调剂、合作办园、土地和产业资金合股、政府和企业、园区和园区共同投资等方式,组建产业发展平台。以武汉经济开发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在我市建设“园外园”和全市各大经济开发区为载体,探索区域间园区互动发展机制、利益分享机制、税收分层机制和园区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政策、资金、人才等优势资源向园区集中,加快承接武汉产业转移。(责任单位:咸宁经济开发区、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

(二)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创新。支持金融创新发展,加大股份制金融机构引进力度。加强担保机构和创业投资平台建设。促进保险业稳步发展,发挥保险融资和保障功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拓宽融资渠道,优化金融环境。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开展农业贷款贴息制度改革试点,支持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民抵押担保方式改革试点,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抵押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人行咸宁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农办、市农业局)

(三)推进国土体制改革创新。建立健全集约用地激励、“倒逼”和考核机制。以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实施“迁村腾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探索城镇土地储备制度改革,建立市级土地储备中心,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推行城镇土地投资强度分类分级管理和开展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统一流转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四)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体制创新。开展湖泊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做好斧头湖、西凉湖综合整治规划前期工作。对淦河、陆水、斧头湖、隽水河、秀水河等重点河流实施保护与恢复工程,包括水系网络的生态构建与修复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入湖河流综合整治、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防洪排涝工程等。建立管理、监测与评价体系,建立水生态系统工程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赤壁市人民政府、咸安区人民政府、通城县人民政府、崇阳县人民政府)。加快全市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完善环保监督管理体制,建立生态环境评估体系(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逐步建立生态环境建设长效机制,探索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排污权有偿交易制度。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管理,确保节能减排“十一五”目标全面完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五)推进资源节约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以低碳经济示范区、梓山湖生态新城和赤壁循环经济产业园为平台,健全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清洁发展机制,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咸安区人民政府、梓山湖生态新城项目建设指挥部、市环保局、赤壁市人民政府)。推进资源价格制度改革,开展绿色电价机制试点,完善差别化能源价格制度(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强化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加强重点行业的节能改造,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环评审批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四、着力推进一个市级示范区和六个县级示范区建设

按照“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把咸宁职教园区作为市级示范区加快推进。2010年该示范区要完成投资3亿元,启动园区教学楼、宿舍楼、学生食堂、实训楼等主体建筑建设和主干道建设、启动园区通水、通电、通讯、通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改革创新,紧紧围绕“整合、改革、共享、发展”的主体,加大引校共建的力度,创新投资机制和管理体制,引进1-2所市外高校或中职学校落户,推进市区中职学校实质性整合(责任单位:咸宁职教园区建设指挥部、市教育局)。咸安区要充分利用武咸城际铁路即将开通机遇,按照一站一城思路,按照卫星城的模式和中等城的标准,加快推进贺胜桥镇城镇化建设,重点抓好梓山湖生态新城项目;赤壁市重点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利用蒲圻电厂余热,实行园区内企业集中供热、供气;嘉鱼县要充分发挥港口优势,大力推进咸嘉新城建设;通山县要依托湖北咸宁核电、九宫山风力电厂、小水电、抽水蓄能发电和秸秆燃气发电等项目,加快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打造清洁能源生产示范区;通城县以隽水河、秀水河的综合治理、石漠化治理等修复生态项目为基础,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区;崇阳县要以精武公司为依托,建立鸭产业综合利用示范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着力推进厅市合作共建工作

要全面签署市厅合作共建协议。已签订市厅合作协议的部门,要细化市厅合作共建内容,争取更多的改革、建设项目纳入到省直有关部门的中长期规划和“十二五”规划,争取更多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未签订市厅合作协议的部门,要抓紧衔接,争取早日签订厅市合作协议。(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六、着力推进《三年行动计划》

今年我市将结合市情,选好突破口,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改革工作:垃圾处理改革试点、污水处理试点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试点(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城市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理费征管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物价局);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园区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湖泊保护和恢复治理试点(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园外园”试点(责任单位:咸宁经济开发区);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改革试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试点、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工作(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废弃电池回收网络试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创建生态示范园区试点、现代农业发展试点、循环农业示范园区试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农村信息化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咸安区人民政府);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农民抵押担保方式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银监局);建立招商引资协调机制,打造区域一体化招商引资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革试点、政策性“三农”保险试点扩面、集体经济社区股份合作社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农办);建设武汉新港,开展综合交通枢纽衔接试点(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区发局、嘉鱼县人民政府、赤壁市人民政府、咸安区人民政府)。其他专项改革内容按要求加快推进。

七、着力推进“两型”项目建设

咸宁核电、蒲圻电厂二期、凯迪生物质能发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通山县人民政府、赤壁市人民政府、崇阳县人民政府)。华新赤壁水泥二期(责任单位:赤壁市人民政府)。林浆纸一体化项目(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垃圾焚烧发电厂、县市污水处理厂(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淦河生态治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城投公司、咸安区人民政府)

八、着力推进武汉新港咸宁港区建设

科学定位,做好规划。按照武汉新港建设规划的科学定位,着力构建咸宁港区“一带两轴三景”的空间结构模式,出台实施《武汉新港咸宁港区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咸宁市武汉新港空间布局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和集疏运体系规划,形成“一总三专”框架体系。引进项目,加快建设。按照2010年全市纳入武汉新港咸宁港区项目计划要求,加快推进武汉东湖高科富士康咸宁配套产业园、嘉鱼长江大桥、赤壁节堤航电枢纽工程、嘉鱼城关至赤壁铁山咀公路、黄石至咸宁高速公路咸宁段、武赤线一级公路、葛洲坝水泥配套码头、潘家湾码头二期、咸宁核电专用码头、核电码头至武赤线疏港公路、咸宁临江工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出台政策,优化发展环境。研究出台资金扶持政策、企业扶持政策、岸线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促进嘉鱼、咸安、赤壁开展市县合作、县县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武汉新港咸宁港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区发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规划局、赤壁市人民政府、嘉鱼县人民政府、咸安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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