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景府办字〔2013〕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消防安全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景德镇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2月4日

景德镇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重大节日、“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公安部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目标。坚决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今冬明春全市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确保重大节日、全国“两会”期间,全市不发生较大亡人火灾。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副市长方府春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敬德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市消防支队万华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编发简报、督导考核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重要时段防范(11月8日至11月13日,以及12月25日、1月1日、1月31日、2月14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党政机关、人员密集场所、标志性建筑、重要公共基础设施等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从快从严处理;要提高消防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死看死守确保安全;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责任,明确专人对消防监控室、泵房间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值守,确保临警快速处置。要加强对烟花爆竹仓库和经营点的检查,督促单位严格落实储存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开展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烟花爆竹的排查收缴工作;对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当晚,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二)攻坚刚性任务(截至11月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开展针对性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完成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网格人员培训和居民小区逃生疏散演练进度,健全后续装备维保、业务训练、防火巡查、应急演练等长效机制。要对前期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跟踪,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在11月底前完成摘牌,持续改善区域消防安全环境。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确保今年60%的乡镇、街道网格化建设达标。要全面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年底前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要达标。

(三)狠抓重点治理(即日起至2月15日)

切实抓住影响我市火灾形势的主要问题,对合用场所、出租房屋、棚户区等消防安全薄弱环节,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旅游景区、节庆活动场所等重点区域做到盯紧不放;对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室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等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要开展集中整治,一项一项地治理、一个一个地解决。整治过程中,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坚决亮“铁拳”,实行“零容忍”,高限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并要明确隐患整改时限,及时跟踪直至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四)确保“两会”消防安全(2014年2月16日至2014年全国“两会”闭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点、线、面防控等级,采取超常措施,督促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自我评估,强化内部员工消防培训,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工作措施。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大型住宅社区、在建施工工地、商场店铺、交通站点枢纽、旅游景点等场所反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在全国“两会”期间,要发动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力量“实名制”,开展不间断防火巡查,督促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加大监督抽查、错时检查、督查检查力度,做好现场执勤,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各项活动消防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冬我市风干物燥,入冬后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企业单位、建设工地“抢工期、赶收官”,火灾将呈现规律性多发、易发态势。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结合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推动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行业系统落实部门监管、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深刻吸取以往大的行动后因麻痹放松导致火灾反弹甚至发生重特大火灾的教训,坚决克服松懈思想,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刚性治顽除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

(三)严格督导考评。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要坚持在带队督查检查中点评教学,做到领导干部掌控、驾驭全局能力和全社会抵御火灾风险能力“双提升”。各岗位人员要明确职责任务,实行实名制检查,落实工作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督导检查,严格奖惩措施,推树先进典型。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今年“119消防月”活动,组织好社区消防互动体验活动,以“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为主题,组织开展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和逃生疏散演练,向广大市民尤其是老人、儿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宣讲消防知识和逃生技能。要发动主流媒体开展系列报道,以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等为报道重点,集中曝光违法行为,达到警示社会、教育群众的目的。要开展消防公益广告投播活动,在重点时段、重要版面、显著位置,不间断发布滚动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宣传视频和消防安全提示,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时评判,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完善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并于11月20日前报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7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工作总结。(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8-833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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