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创建十佳标准化无公害蔬菜基地和特色养殖业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创建十佳标准化无公害蔬菜基地和特色养殖业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3-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创建十佳标准化无公害蔬菜基地和特色养殖业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4〕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南昌市创建十佳标准化无公害蔬菜基地和特色养殖业基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3月17日
南昌市创建十佳标准化无公害蔬菜基地和特色养殖业基地实施方案
为更好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障群众生活需要,提高蔬菜和畜禽产品质量水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顺利推进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主线,以标准化创建为抓手,以绿色、生态、健康、安全种养为主要内容,通过创建,树立种养标准化产业样板,以点带面,促进全市蔬菜和畜禽产业发展升级,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南昌市创建十佳标准化无公害蔬菜基地和特色养殖业基地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创建评分工作由评审专家组具体组织实施,评审专家组由种养科研专家、技术推广专家、省市有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三、创建条件
(一)标准化无公害蔬菜基地
1、基地面积集中连片300亩以上;
2、基地获“三品一标”认证;
3、基地土地流转合同13年以上;
4、基地当年蔬菜质量抽检全部合格。
(二)标准化无公害特色养殖业基地
1、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年存笼10000羽以上的蛋鸡(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年出笼10000羽以上的肉鸡(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年存栏300头以上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其它有一定规模的特色养殖业。
2、在畜牧部门已登记备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且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无非法添加物使用记录,养殖档案完整。
3、已实施畜禽标准化生产改造和产业技术提升,基本达到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管理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和粪污无害化。
四、创建时间和程序
创建时间从2014年起,每年评选一次。次年4月评选出上年度的十佳标准化无公害蔬菜基地和特色养殖业基地。
(一)申报阶段(次年1月)。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南昌市创建十佳标准化无公害蔬菜基地和特色养殖业基地申报书》,向所在县(区)农业(畜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县(区)农业(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南昌市创建十佳标准化无公害蔬菜基地和特色养殖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局)。
(二)审查阶段(次年2月)。对照申报条件,市创建十佳标准化无公害蔬菜基地和特色养殖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三)评比阶段(次年3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评审专家根据申报单位的基地建设情况、佐证资料情况,采取看现场、查资料等形式,客观公正地进行综合评审打分,评选出前十名。
(四)公示阶段(次年4月)。将综合评分前十名的单位,报市创建十佳标准化无公害蔬菜基地和特色养殖业基地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在南昌市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通过后,由市政府表彰,并颁发奖牌。
五、创建内容
(一)标准化无公害蔬菜基地
1、基地环境要求
(1)环境条件。基地的土壤、空气、灌溉水质量符合相关蔬菜产地环境条件行业标准;废旧农膜、遮阳网、农药瓶、肥料包装物等生产资料须全部回收,统一处理。
(2)功能区布局。具备农资存放、标准化生产、产品检测、采后商品化处理等功能区,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且统一规划、科学设计、合理布局。
2、设施设备要求
(1)基础设施。基地内水、电、路设施配套,确保涝能排、旱能灌、主干道硬化。
(2)覆盖材料。设施栽培全面应用防雾滴耐老化功能棚膜,通风口及门覆盖防虫网防虫。夏秋覆盖塑料薄膜避雨和遮阳网遮荫,冬春多层覆盖保温节能。使用喷(滴)灌等节水增效设施。
(3)钢架大棚结构合理,坚固耐用。
3、生产管理要求
(1)技术规程。制定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生产技术规程,并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标准化生产。
(2)品种选择。选用抗病、优质、高产、抗逆性强、商品性好、适合市场需求的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3)水肥管理。全面应用喷(滴)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基肥以施用充分腐熟的优质有机肥为主,禁止使用城市垃圾、污泥、工业废渣和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
(4)病虫防控。露地蔬菜全面应用杀虫灯和性诱剂,设施蔬菜全面应用防虫网、粘虫色板及夏季高温闷棚消毒等生态栽培技术。科学安全用药,农药以高效低毒生物药剂为主,严格控制农药用量和采收安全间隔期,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及来源不明、成分含量标注不清的农药。
(5)田园清理。将残枝落叶等废弃物和杂草清理干净,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持田园清洁。
4、采收处理要求
(1)设施设备。配备专门的整理、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场地及必要的设施,长途运输要有预冷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基地建立冷链系统,实行商品化处理、运输、销售全程冷藏保鲜。
(2)净菜整理。叶菜、根菜的修整净菜过程与采收同时进行。叶菜只采收符合商品质量标准要求的部分,根菜要清除须根、外叶等。
(3)分等分级。按照蔬菜等级标准,统一进行分等分级,确保同等级蔬菜的质量、规格基本一致。
5、质量管理要求
(1)农资管理制度。农药化肥分开存放,单独管理,容器回收,专人负责,购买、使用记录完整,出入库登记齐全。
(2)生产档案制度。使用统一的生产档案记录本,详细记载地块编码信息、生产人员信息、种子相关信息、土壤肥料信息、病虫防治信息、产品收储信息等,专人负责档案记录,资料保存二年以上。
(3)产品自检制度。有检测室,有必要的检测设备,自检记录完整。凡不符合质量安全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采收,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6、示范带动要求
(1)组织培训情况。基地每年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种植技术培训,提高种植水平。参训人员基本信息准确,记录齐全。
(2)产品销售情况。基地有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平价商店、专用摊位或专销商户,产品销售渠道比较固定。
7、加分项目
基地在国家级、省级蔬菜生产项目建设评比中获表彰奖励的,基地获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基地获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市级示范社的酌情加分。
(二)标准化无公害特色养殖业基地
1、基地环境要求
(1)选址科学。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禁养区以外,距离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500米以上;地势高燥,背风向阳,通风良好,远离噪音,交通、电力、给排水使用便利。
(2)布局合理。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辅助生产区、粪污处理区划分科学,净道与污道分开。
2、设施设备要求
(1)栏舍要求。栏舍符合畜禽养殖需要,饲养密度合理,符合所养殖品种的要求。
(2)生产设施。畜禽栏舍配备通风换气、温控及自动饮水等设备,饲料、药物、疫苗等不同类型的投入品分类分开储藏。
(3)防疫设施。有防疫隔离带,防疫标志明显,有兽医室,场区入口有车辆、人员消毒池,生产区入口有更衣消毒室。
3、管理与防疫
(1)制度建设。生产管理、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不同阶段畜禽生产管理规程等制度上墙。
(2)人员素质。有1名以上经过畜牧兽医专业知识培训的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3)引种来源。种畜禽来源于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三证”真实完整。
(4)档案管理。防疫档案、病死畜禽处理档案及员工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完整。
4、环保要求
(1)环保设施。有固定的粪便储存、堆放设施和场所,有粪便发酵或其他处理设施,或采用农牧结合方式处理的大型贮粪池。
(2)废弃物管理。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或不排放,或采用农牧结合方式处理利用。
(3)无害化处理。配备焚尸炉或化尸池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病死畜禽采取焚烧或深埋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4)环境卫生。场区内卫生状况较好,垃圾集中存放,位置合理。
5、加分项目
基地获国家级、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称号的,基地获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基地获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市级示范社的酌情加分。
六、奖项设置
标准化无公害蔬菜基地和标准化无公害特色养殖业基地每年各评选10个,对首次入围前10名的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奖项分三个等级:一等奖2个,每个奖励10万元;二等奖3个,每个奖励5万元;三等奖5个,每个奖励2万元。每个基地的奖励总次数不超过3次。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安排,认真组织,精细操作。市、县农业(畜牧)部门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创建单位要根据项目推进情况,认真准备佐证资料,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大力宣传。市、县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宣传,强力造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三)加大投入。为营造争先创优氛围,树立样板示范作用,市政府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另每年安排40万元用于评选的组织、宣传、培训和评审等工作。
(四)公平公正。评审组人员要依据评分内容,逐一对照,认真评审,客观打分,阳光操作。评比结果要上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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