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关于2015年鹰潭市信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关于2015年鹰潭市信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鹰府办发〔201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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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3-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关于2015年鹰潭市信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2015年鹰潭市信贷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3月20日
2015年鹰潭市信贷工作指导意见
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各金融机构要按照“主攻项目、决战‘三区’、凸现特色、实现跨越”的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切实优化信贷结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鹰潭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更大金融支撑。
一、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支持辖区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发展
(一)贯彻执行稳健货币政策,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稳健货币政策,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全市发展规划,主动调整经营行为,正确处理好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和支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通过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规模,开展银团贷款等方式保持鹰潭信贷资金供给。均衡把握贷款投放节奏,保持月度间、季度间贷款的平稳投放,努力实现全市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贷款总量在全省占比有所提高。
(二)加大对特色优势产业信贷支持,做好重点产业转型调整工作。围绕打造“世界铜都”,开发适合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特点的融资产品,支持铜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铜精深加工企业的信贷投入,进一步延伸铜产业链条,努力打造“七位一体”的产业体系。加大对水工、节能照明、硫磷化工、大健康等特色产业的支持,充分发挥“财园信贷通”产品优势,既要继续做好现有特色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还要及时跟进地方新引进企业服务对接,不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服务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发展。
(三)加大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着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拓展城市建设融资渠道,积极运用政府发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等工具,建立透明规范、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土地运作、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研究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金融服务新业态、新需求,开发符合城镇化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强重大基础建设项目政银企对接、跟踪、分析、指导工作。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满足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等领域的有效信贷需求,支持城南、信江新区、龙虎山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光伏和风力等新能源项目建设。
(四)积极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强化转型升级新支撑。全面落实金融支持旅游业、生产性服务业、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服务外包、文化等行业发展的政策要求,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适合服务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信贷投入,推进地质花卉公园、逍遥城、圣井山漂流、白鹤湖大道等项目建设,提升旅游综合承载能力。做好物流快递、电子商务、创意产业等新兴领域金融服务工作,推动商贸物流业繁荣发展。积极满足居民信息消费、绿色消费、住房消费、旅游休闲、教育文化体育、养老健康家政等消费领域的合理信贷需求。
二、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推动农业现代化实现快速发展
(五)切实做好金融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围绕市政府提出的涉农重大工程建设,密切政银企合作,提供有效信贷供给,保障农业投资稳步增长。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拓宽水利建设贷款还款来源和抵押担保范围,允许水利、水电、供排水等项目收益权、资产等作为贷款抵押担保物,加大对重大水利工程和农田水利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融资。
(六)加强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金融服务。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信贷支持工作,积极推动“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模式,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农村金融创新,进一步促进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休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工作,建立健全“两权”抵押贷款协调机制,完善要素平台建设,拓展农村资源的权能属性,扎实推进“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效信贷需求。
(七)改进农村支付服务方式和手段。大力推动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有序推进银行卡助农取款“村村通”工程,着力提升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覆盖率。建立健全支付结算制度,继续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应用。加快农村地区银行卡市场发展,提高银行卡交易总量。大力培育农村地区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加强银行与中介机构的合作,促进“三农”经济加快发展。
三、加快发展普惠金融,着力保障和推进民生改善
(八)继续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加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人民银行、财政、妇联、扶贫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促进小额担保贷款、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贷款业务发展。推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促进高校毕业创业就业。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贷款模式,支持大学生村官运用电子商务等新工具、新平台创业富民。积极推广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工作,进一步规范助保贷相关管理制度。
(九)继续做好助学贷款工作。积极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进一步扩大农村地区生源地助学贷款投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实际情况,及时改进金融服务,按规定合理确定助学贷款利率、期限和偿还方式。加强征信统计和惩戒机制建设,降低助学贷款不良率。
(十)继续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切实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金融支持。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住房贷款需求,支持居民首套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扩大房地产行业市场化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主动介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的支持作用,完善保障性住房融资机制,解决项目信贷资金供给需求不平衡问题,保证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资金需要。
四、完善金融服务方式,服务实体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十一)积极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全市外向型经济持续发展。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推动结算银行将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端口前移至县(市)区域有国际结算业务的网点,使更多县域企业享受到跨境人民币结算带来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健全制度、规范操作,改进服务,做大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总量。扩大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使用,积极推动个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业务,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
(十二)坚持稳步发展金融市场,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建立推进债务融资工具发展的工作机制,辅导承销商、中介机构熟练掌握注册、发行政策和流程,提高效率。引导企业转变融资观念,并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等措施提高企业的债务融资能力。支持各类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扩大债券融资。在继续做好条件较好企业利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融资基础上,拓宽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探索项目收益票据、定向可转票据、供应链票据、永续票据和并购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创新产品的运用,帮助更多辖内企业实现低成本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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